食品安全法122[5篇范例]

栏目:自查报告发布:2025-01-09浏览:1收藏

第一篇:食品安全法自查报告

食品安全法自查报告

绥化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

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自查情况的汇报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根据《关于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的通知》(黑人大〔XX〕46号)和《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方案》要求,我市就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实施食品安全法的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把实施食品安全法纳入重要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于XX年6月1日起施行。《食品安全法》的公布施行,对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提高我国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为学习好、贯彻好、执行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我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责任政府的高度,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把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强化责任落实,努力改进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主要领导多次在市政府常务会、市长办公会听取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要求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依照《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在地方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制度、办法,真正做到食品安全监管措施全覆盖、监管责任全覆盖;加强协调沟通,加强信息通报,实现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环节与其他监管环节之间的无缝衔接;建立部门联动监管机制,加大督办检查和综合执法的力度,把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管相结合,严肃查处大案要案,依法严惩食品安全犯罪行为,为规范食品行业、推动全市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尽职尽责。分管副市长和部门领导经常深入一线检查指导《食品安全法》实施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食品安全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推动了《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促进了我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二)强化学习培训,开展普法宣传,大力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为切实做好《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和宣传,准确理解、全面掌握《食品安全法》,我市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采取举办培训班、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加强对《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做到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为实施《食品安全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一是加强执法队伍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技术培训,确保执法人员准确理解、全面掌握《食品安全法》的主要内容,提高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水平。二是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学习《食品安全法》的指导,使食品生产经营者掌握了食品安全法律知识,自觉守法经营。三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和监督意识,为法律的贯彻实施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三)积极推进地方机构改革,认真做好过渡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目前,地方食品安全机构改革正在进行,为保证改革期间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我市进一步理顺和明确了相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保证了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落实和监管工作统一、协调、高效。按照国家和省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在我市机构改革工作尚未完成前,各级卫生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继续按原有职责分工做好餐饮消费环节、食堂等行政许可和卫生监管工作,保证了各项工作统一、协调、有序和平稳过渡。各级质监和工商部门按照本部门职责,认真做好本地区食品生产、食品流通的监管和许可工作,有效防止了监管空白的发生。

(四)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为契机,扎实推进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我市充分利用《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的有利时机,结合《食品安全法》的学习贯彻,制定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将整顿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将责任落实到各个环节、各个部门、各个阶段,明确了工作内容、目标、时限。工商部门开展了食品经营主体资格清查工作,摸清了食品经营者基本情况,全市共有食品经营主体12,690户;开展了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共检查食品40个种类,共收缴不合格食品700公斤,立案查处12件,收缴罚款5万多元;落实了索证索票和购销台帐制度,实现了城市和县城经营食品的商场、超市、市场和专业门店建立索证索票和购销台账制度。质监部门以落实《食品安全法》为契机,进一步加大了食品生产企业监管力度,确定了十类食品生产企业为重点企业,由辖区执法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共同监管,共同承担食品企业“双重监管”责任。建立了风险食品抽查监测监管制度,采取多种途径解决了应由地方财政列支的买样和检验费用,保证了监督抽查和监测工作的有序进行。深入开展了食品、食品相关产品和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遏制了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建立了食品生产企业食品质量安全信用档案,对良好食品安全信用的生产企业给予支持和奖励,对具有不良信用的,增加检查频次,确保安全信用制度有序运行。卫生部门深入开展了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确保了群众饮食安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从总体上看,我市在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过程中,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在依法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食品卫生安全状况得到了有效改善,但严格对照标准要求,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宣传教育不够深入细致。经常性宣传教育不够,宣传形式单一,宣传力度不大,社会舆论氛围不浓。一些地方满足于面上的宣传,不注重针对不同对象采取个性化的宣传教育,不愿做耐心细致的宣传教育工作,普法的广度和深度还有待于加强。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一些群众缺少食品安全知识,购买生活食品时,很少考虑食品是否安全,只问价格多少不问品质如何,存在安全隐患。

(二)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自律行为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由于食品行业点多面广,特别是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小作坊数量较多,普遍存在业主更换频繁、从业人员流动性大等问题,给食品安全日常监督工作带来很大困难。有些单位为应付检查基本能达到规范要求,但检查过后,卫生脏乱差又回潮反弹,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巩固。

(三)食品检验检测经费不足。由于《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进行抽样检验,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不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目前,各部门普遍存在检验检测经费不足的情况,无法适应日渐繁重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

三、下步打算

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国家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今后,我市将进一步加大贯彻实施《食品卫生法》力度,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切实解决好卫生监管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加强食品卫生的长效管理,使人民群众能吃上放心的食品。着力推进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按照《食品安全法》确定的“政府负总责任、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政府、部门和企业的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建立并执行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进一步加强各部门沟通和相互协作,加快食品监管体制机构改革速度,理顺卫生、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职责,努力实现各监管环节的无缝衔接,确保监管工作统一、协调、有效。采取有力措施,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切实承担起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肃查处违法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二)进一步抓好日常监管。一是强化种植、养殖源头治理。深入开展农药残留、禽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水产品药物残留专项整治,确保初级农产品食用安全。二是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强化市场准入管理,加强对已经获证的企业加强证后监管,充分发挥技术机构和质检人员的技术优势,提高监管效能。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对无证照生产经营、滥用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以及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坚决打击,对制假窝点坚决取缔。三是抓好流通环节食品市场秩序整治。集中执法力量,严厉打击流通环节的违法行为。全面开展食品经营主体资格清查活动,全面了解和掌握食品经营者基本情况,实施分类监管。巩固提高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工作成果,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四是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台帐制度,力争城乡所有食品经营主体和经营场所都要建立并执行索证索票和进货台帐制度。加大对食品消费环节的整治力度。进一步做好《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发放管理工作,及时纠正违规行为,严格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准入。深入推进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促进企业诚信建设,不断提高自身卫生信誉度等级,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切实加强餐饮单位食品索证的监督检查工作,不断提高食品索证与台帐登记的符合率。五是加大畜禽屠宰和动物及动物产品监管力度。切实加强肉品市场整治工作,对肉类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取缔无证经营,查处伪劣肉品。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全面净化饲料、兽药及动物产品销售市场,杜绝有害动物及动物产品进入流通环节,保证动物产品的食用卫生安全。

(三)进一步强化专项整治。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形成齐抓共建,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一是突出重点区域。以农村、城乡结合部、校园周边、各类批发市场等为重点,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二是突出重点环节。以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四个环节为整治重点,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三是突出重点时段。组织开展“元旦”和“春节”等重要节日专项整治,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四是突出重点品种。以米面制品、食用油、肉及肉制品、水产品、奶制品等高风险食品为重点品种,通过专项整治活动,使非法生产、经营、使用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确保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要时段食品质量合格率有明显提高。同时,加大联合执法力度,联防联动,群防群治,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取缔一批无证生产经营食品企业,始终保持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四)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按照《食品安全法的》确立的各项制度,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保障力度,不断加强食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着力提高执法队伍的专业技术水平,切实以提高监管的有效性。

(五)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要继续加大对《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群众性的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利用各种宣传教育阵地,开展法制、科普宣传,让食品安全知识进入千家万户,增强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自觉抵制不安全的食品,积极举报违法经营行为。要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的法律培训、业务培训和社会公德教育,促进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形成全社会都能重视、关心、参与食品卫生工作的良好局面。通过宣传和培训,努力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诚信意识、守法意识,鼓励守法生产经营。

绥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XX年10月19日

主题词:人大工作

食品

执法检查

抄送: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

第二篇:关于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情况自查报告

灵武市质监局关于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情况自查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6月1日起施行。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我市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是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食品安全法》的公布施行,对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提高我市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具有重要意义。现将我局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确保《食品安全法》的顺利实施 自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以来,我市共有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58家,63个产品单元,涉及大米31家、面粉3家、饮用水3家,食用植物油3家,黄酒3家,食糖分装3家,速冻食品3家,全脂奶粉2家,其他产品单元(糕点、方便食品、酿造食醋、水果制品、其他酒、蔬菜制品、调味料、软体罐头)各一家。《食品安全法》颁发后,我局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坚持从源头把关,将行政管理与执法检查有机结合起来,推动了《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我局党组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始终将其摆在全局工作的重点。主要领导多次在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上部署《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和食品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分管副局长经常与稽查队工作人员深入现场一线检查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是制订工作方案。根据《食品安全法》及上级有关要求,我局及时制订了本辖区内食品加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

共有18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期满换证,截止目前18家企业均已换证,对2家未按规定时限申请换证的企业进行了处罚。做好获证企业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已评定获证企业54家,在评定过程中依照《银川食品生产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对企业持续保持生产条件中所有相关记录进行评定,与许可证年审、证后监管、定期监督检验工作有机结合,提高监管有效性。并及时将年审和评定结果录入动态监管记录中。二是保质保量完成全年抽检计划。严格执行自治区、银川市质监局下达的食品抽检计划。2010共对95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监督抽样,共抽取样品105份,合格98份,不合格5份,合格率93%。地产食品抽检合格率100%。三是加大巡查、回访频次,认真落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的规定》。对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分类、分品种、分规模进行检查。通过巡查、回访了解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的现状,掌握了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的生产状况和存在问题;采取抽查企业的方式,对获证企业持续保证生产条件进行综合评定。共检查食品生产企业59家。根据检查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生产小作坊监管工作的通知》,开展专项检查、整治,共检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33家,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6份,限期整改问题85件,现已整改落实82件,对存在问题较多的8家生产企业和5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责令停业整顿,停业整顿不限期,整改落实完成后,通知我局进行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复产。加大对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的检查力度,并及时将检查情况记录到监管档案中,共对5家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查处。确保企业持续保证发证条件。全年共对59家企业进行172次巡查和回访。

巡查频次,进一步规范了食品加工企业的生产行为,确保了我市食品生产安全。

总之,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今后,我们将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委、市政府、银川市质监局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宣传贯彻好《食品安全法》,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切实解决好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加强食品安全的长效管理,使人民群众能吃上放心的食品。

灵武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日

第三篇: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自查报告(精选)

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情况的自查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方案的通知》(*人办„2012‟11号)文件要求,我局就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情况进行了自查,现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加强学习培训和宣传力度

《食品安全法》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食品安全法》的公布施行,对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提高我国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我局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监管责任制的高度,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深化对《食品安全法》重要意义的认识,强化宣传培训力度,为《食品安全法》的全面贯彻实施奠定良好基础。

采取举办培训班、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加强对《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做到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为实施《食品安全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一是加强执法队伍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技术培训,确保执法人员准确理解、全面掌握《食品安全法》的主要内容,提高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水平。2009年2月28日,《食品安全法》一颁布,我局就在第一时间将该法印发至全局干部职工,确保人手一册,组织大家开展学习。把深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强化责任落实,努力改进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在6月1日《食品安全法》正是实施前,我局共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达100余人次,要求大家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学好《食品安全法》、熟悉《食品安全法》、掌握《食品安全法》、贯彻《食品安全法》和执行《食品安全法》,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同时,按照省、市局的要求,我局多次选派食品股、法规股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省市局组织的《食品安全法》知识培训,再由法规股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统一对该法进行学习考试。2010年、2011年和2012年,我局在年初培训教育工作意见上对开展《食品安全法》的教育培训做出安排。均以正式文件形式要求食品股和法规股联合组织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食品安全法》的培训。3年来,共印发关于开展《食品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学习、考试等文件共5个。

二是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学习《食品安全法》的指导,使食品生产经营者掌握了食品安全法律知识,自觉守法经营。自2009年起,我局每年组织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负

责人和质量管理人员对《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学习培训。截止目前,共举办了6次大型管理相对人的培训会议,参会人员达800余人次,印发培训资料达50000余页,在会议上,重点由食品股、法规股安排专人对《食品安全法》相关法律条文进行讲解,还邀请市局食品科科长为企业质量负责人授课。

三是我局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和监督意识,为法律的贯彻实施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在每年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宣传周、6月安全生产月、9月质量月等采取悬挂横幅、现场咨询、质量月标语、印发宣传材料、实物比较、电视报道、文艺汇演等形式,广泛开展了全方位、多视角、多角度的食品安全法宣教工作。3年来,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接待咨询人数1000余人次。每年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消费者代表等参加“食品安全大家行,质监邀你看企业”活动,让这些代表见证了我县部分食品的生产过程,通过他们宣传《食品安全法》。同时,积极报道、协调食品安全工作,在市质监局网站、刊物、县政府门户网站、各简报上刊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动态和食品安全知识。

(二)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强化食品

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

《食品安全法》确立了食品生产者经营者的法律责任、道德责任和社会责任。我局积极主动深入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开展企业主体责任指导服务,全县所有的食品生产企业和绝大部分生产加工单位均签订了《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和《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为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守法生产加工、诚信经营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进一步强化了食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三)突出工作重点,狠抓专项整治

以贯彻落实执行《食品安全法》为契机,扎实推进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市县的部署,我局充分利用《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的有利时机,结合《食品安全法》的学习贯彻执行,每年均制定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3年来,共制定了《肉制品专项整治方案》、《地沟油专项整治方案》、《****整治方案》等10余个专项整治方案。明确了工作内容、目标、时限。在监管工作中,坚持日常巡回监督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执法检查。

一是严格执法,强化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对27家获证企业35张生产许可证及时进行了到期换证和年审工作。2009年帮扶2户企业取得了食品生产许可证,2010年帮扶1户企业取得了食品生产许可证,2011年帮扶2

户企业取得了食品生产许可证,2012年帮扶2户企业取得了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我局按照食品生产许可条件,建议省市局注销达不到食品质量安全条件的企业3家5张生产许可证。

二是加大抽查力度确保食品质量安全。近几年,根据年初制定的计划认真开展了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3年来对面条、食用油、白酒、**粉条、红豆腐、汤圆粉、肉制品等样品进行了抽样检查,样品数量、抽样覆盖面及食品合格率每年均有明显提升。

三是开展专项检查。2011年以来,在全县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到目前为止,共出动执法人员608人次,检查食品生产加工单位367家次,立案查处3起,移送司法机关1起。

四是抓好以传统、重要节日为重点的节日食品安全检查。重大节日活动期间,在全县范围内部署、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及联合执法。我局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主要采取日常监管和联合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两年来,我局在年初、“春节”、“3.15”、“五一”劳动节、“中秋.国庆”节日前,积极联合县工商局、卫生局、农业局、食药监局等多部门,对全县食品企业开展了联合监督检查及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截止目前我县未发生一起食品安全责任事故,有效地保障了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了食品

安全。

(四)完善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指导和规范我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确保全县人民生命安全,我局根据《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结合**县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现状,及时修订完善了《**县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和完善了食品生产加工领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

二、工作亮点

近年来,我局依据《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通过《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执行《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了我县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安全,取得了显著的阶段性成效,呈现出许多工作亮点,多次得到县委、政府的肯定和表彰。

亮点一:*********茶通过名牌产品的培育,于2009年获评为四川省第九届“四川名牌”产品,实现了我县名牌产品零的突破。2011年顺利通过四川省第十届“四川名牌”产品复查。

亮点二:“*****茶”和“**红茶”分别于2010年和2011年成功申报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占全市地理标志保护

产品的***%,是全省唯一获得两个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区县。

亮点三:帮助指导部分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标准化管理。在生产场地的选址、车间建设、设备布局、工艺流程、原辅料采购、使用、生产加工过程中采用先进经验,借鉴标准化管理,促进质量的提升。在2011年全市标准化工作大会上,县政府被市政府授牌表彰为全市标准化工作先进县。我局也多年被市局表彰为标准化工作先进县局。

亮点四:建立了食品生产企业食品质量安全信用档案,对每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建立了食品质量安全档案。对企业实行诚信信用管理,对具有不良信用的,增加检查频次,确保安全信用制度有序推动运行。

三、存在问题

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工作,涉及面广,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虽然我局在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的成绩,但是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一是宣传教育不够深入细致。经常性宣传教育不够,宣传形式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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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122[5篇范例]

第一篇:食品安全法自查报告食品安全法自查报告绥化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自查情况的汇报省人大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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