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122
第一篇:药店自查报告
1、企业“挂靠”、“走票”等出租出借证照的违法违规行为。
2、经营、使用单位对购销方资质审查不严,进货来源把关不严,从非法渠道购进(回收)药品,不按规定销售药品的违法违规行为。
3、企业购销药品未按照规定开具税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未做到随货同行;税票上未列明购销药品的名称、规格、单位、数量、金额、购销单位名称、购销双方的开户账号等内容;票、账、货不一致等违法违规行为。
4、未经批准擅自变更许可事项(随意变动注册及仓库地址、增减面积、超核准范围、方式经营等)。
5、未按要求销售处方药、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国家有明确规定的药品。
6、违规经营中药材、中药饮片,对中药材染色增重、掺杂使假;药品批发企业擅自分装中药饮片等违法违规行为。
7、赋码药品扫码上传、核注核销执行不力。
8、执业药师不在岗现象。
9、经营、使用单位冷藏药品的冷链管理符合要求。
新野县春天大药房大药房自查报告
南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新野县春天大药房成立于〃2015年6月,该店注册地址南阳市新野县解放路北段,营业场所面积130平方米,经营范围有: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法定代表人史朝升,企业负责人史朝升,质量负责人王小娟。药品经营许可证号:豫DA3770326,有效期至2017年05月10日。
我公司位于南阳市新野县解放路北段,经营面积130平方米,现有员工7人,其中执业药师2人。公司经营范围是: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生化药品、抗生素、生物制品(除疫苗),共经营品种约600多个,各类人员符合岗位要求,制定了质量管理文件,共4项管理制度、6项岗位职责和3项操作规程,并且按时对各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并建立考核记录。配备的设施设备有:货架5组,柜台4组,中药柜2组,冷藏柜1台:BD/BC-50;空调1台:IFR-71LM;计算机1台:(安装有药易通药业管理系统);打印机1台:AR-2080;温湿度检1个;药匙2个、医用手套5个、药袋、中药饮片包装袋等),灭蚊器2个,粘鼠板5个。我公司一直从合法企业购进药品,所经营药品未出现过质量问题。
通过认真细致的自查,我们认为已达到标准,我公司店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质量管理与职责
1、门店严格按照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无虚假、欺骗行为。
2、设臵有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审方药师、采购员、验收员、养护员、中药调剂员、营业员、收银员等工作岗位,配备相关设施设备和计算机系统,建立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并定期对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进行检查与考核。
3、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史朝升负责门店日常管理,是药品质量的主要责任人。
4、质量负责人王小娟,具体负责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品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组织制定质量管理文件,并指导和督促文件的执行;负责药品质量查询、投诉的处理和报告;负责假劣药品的报告;负责指导药品的验收陈列、养护、销售环节的质量管理工作;对质量不合格药品进行审核;监督不合格药品的处理过程;负责药品质量查询;及时收集和分析药品质量信息,并开展药品质量管理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计算机操作系统权限的审核、控制及质量管理基础数据的维;负责组织计量器具的校准和检定工作;指导并监督药学服务工作。
二、1、本企业无挂靠、走票、等出租出借证照的违法行
2、本企业严格把关进货渠道,不经营、购进无资质企业药品,无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严格按规定销售药品。
3、本企业购销药品按照规定开具税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做到随货同行;税票上列明购销药品的名称、规格、单位、数量、金额、购销单位名称、购销双方的开户账号等内容;票、账、货一致等。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经营。
4、本公司没有擅自变更许可事项(随意变动注册及仓库地址、增减面积、超核准范围、方式经营等)。
5、处方药有调剂员审核后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按国家规定登记销售等国家有明确规定的药品。
6、有中药养护员,养护中药,有问题中药一律销毁,杜绝掺杂对假,正常经营中药材、中药饮片,所有药品按规定销售,不擅自分装中药饮片等违法违规行为。
7、赋码药品扫码上传、核注核销执行,认真细致,一切到位。
8、执业药师按时上班,无脱岗现象。
9、冷藏药品安要求存放、经营、使用单位冷藏药品的冷链管理符合要求.有专人负责。
综上所述,新野县春天大药房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自查结果合格。特申请市局领导对我店进行认证检查。
新野县春天大药房
2016年04月28日
第二篇:药店自查报告
医保服务工作自查报告
厦门市社保管理中心:
我药店收到(闽人文【2012】212号)文件后,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该文件,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并结合《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定点医疗服务行为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对照本药店的实际情况,进行医保服务工作自查。本店遵照“医保协议”和相关法律法规,从各方面严格遵守,达到规定的要求,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人员资质条件方面:因本店经营有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质量负责人×××,本店的销售人员持有食品药品监督局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取得了上岗资格。
二、在经营方式、范围方面:没有超范围经营,本店所有品种都在合理规定范围内,没有销售属国家严令禁止销售的药品、器械。
三、药品的分类管理方面:严格遵照国家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的有关条例,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柜销售,已明确规定医生处方销售的药品,一律凭处方销售,同时设立非处方药品专柜,贴有明显的区域标识。
四、药品广告及咨询服务方面:首先遵照执行《药品广告安全审查办法》等规定,不发布任何未经许可审批的各种药品广告,不销售因严重虚假宣传被食品药品监督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暂停在辖区内销售的药品,在药品销售中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禁忌及注意事项,没有夸大药品疗效,不以非药品以药品向顾客
介绍和推荐。
五、药品质量管理方面:根据市医保中心制定的管理制度,本店认真制定有关药品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细则运行,建立健全
各项药品质量管理记录,同时建立各项药品质量管理档案,确保
经营的药品质量,店堂明示处悬挂《服务公约》,公布监督电话,设顾客意见薄,保证服务质量。
在今后,我药店将进一步强化本店员工的有关医保刷卡方面
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自觉、严格遵守和执行基本医
疗保险各项政策规定,加强内部管理,为建立我市医疗保险定点
零售药店医保险刷卡诚信服务、公平竞争的有序环境起模范带头
作用,切实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高效优质的医保刷卡服务,确保
药店的健康运行。
×××××店2012年8月1日
第三篇:大药店年终自查报告
**县汇康大药店
规范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自查报告
为了贯彻落实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的工作要求,规范药品流通领域经营秩序,我店按照县局工作部署,对照自身经营行为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进货与验收
为防止假劣药品进入我店,购进中我店重点加强了对供货单位销售人员的资格审查、购入药品合法性审核和合同管理。首先是选择和审查供货单位,明确规定必须从具有合法资格、“证照”齐全的正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进货,其次是认真审核药品的合法性和质量的可靠性,对购进的药品及进口药品,均严格按照要求和规定的内容进行审核。对首营品种重点审核。按照要求严格签订进货合同,合同质量条款明确;药品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购进的药品均具有合法票据,按照规定建立了药品购进记录,做到了票、帐、货相符。在药品质量的验收环节上,验收人员做到了按照法定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对所购进的药品进行逐批验收,并按照《药品验收质量管理制度》规定的抽样原则,对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产品合格证和药品的外观质量等进行逐一检查。药品质量的验收记录,记录完整、详实、规范。
二、销售与服务
药店在销售工作中,严格遵照依法经营的经营方式和范围从事药品经营活动,《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及职业人员证明材料按要求进行了悬挂,药品销售过程中严格按照说明书向顾客正确介绍药品性能、用途、禁忌、服用方法及其它注意事项。药品拆零使用工具、包装袋清洁卫生,药师负责对非处方药用药服务咨询,营业室内设有服务公约、监督电
话、顾客意见薄,对顾客反映的意见,按程序及时处理并记录。对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按质量管理制度规定每季度进行一次自查考核并记录,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及时整改,药店在销售服务工作中,从没有发生过药品质量事故。我店多年来依法经营,严把质量关,以优异的服务态度,赢得了顾客的信任。
三、陈列与储存
我店陈列药品的质量和包装符合规定,按药品用途进行了分类陈列摆放,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内服药与外用药、药品与非药品,按要求分开进行了陈列存放,拆零药品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并保留原包装及标签,拆零记录详细,按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对基本药物进行了明确的分类。每月定期对陈列药品进行检查、养护,对质量检查情况进行了详细记录,对用于药品养护所用的仪器设备建有定期的检查、维修纪录。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第四篇:药店自查报告
自查报告
一、企业概况
本企业成立于2013年3月,是一家个体药品零售企业。本企业以GSP为准则,编制并完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
目前本企业员工4人,其中药师2人、药士1人,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占总人数的100%。药学技术人员配置能适应药品经营质量管理的要求。
二、GSP组织人员机构
企业设置企业负责人、采购、养护员、仓管员为XX;质量负责人为XXX;质理管理员、验收员为XXX;审方员为XXXX、XXX;营业员为XXX、XXX明确专职质量人员的质量责任。
三、人员与培训
为了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专业技术素质,制定了学习培训计划,定期的组织全体员工学习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知识,每六个月进行一次考核,并建立培训档案。
四、设施与设备
本企业根据新版GSP要求配备了
药店122
本文2025-01-09 04:05:38发表“自查报告”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sowenku.com/article/1220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