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领域专项整治122(合集)

栏目:自查报告发布:2025-01-09浏览:1收藏

第一篇:扶贫领域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扶贫领域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交通运输局根据县委、县政府精准扶贫工作部署,聚焦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行责任不力、腐败问题、作风问题等方面问题,认真开展自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领导责任,坚决贯彻中省市县扶贫工作政策

局党委高度重视精准扶贫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明确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脱贫攻坚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定期专题研究精准扶贫工作,对交通运输行业服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人员保障、计划安排、项目支持、资金落实和检查督办等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按要求开展专题调研,多次现场办公解决实际问题。选派一名讲政治、业务强、能吃苦的干部,担任凤凰村“第一书记”,开展驻村扶贫。局党委加强干部驻村扶贫日常管理,落实驻村工作经费和驻村干部有关待遇,建立完善扶贫工作制度,按制度落实责任、兑现奖惩。

二、紧盯项目进度,把脱贫政策切实落到实处

一是加快推进县乡道提升改善工程,龙两路硬化工程、落可路大楠段改建工程、大桥至落孝路连接线完成投资 1***万元。二是完成通村路窄路加宽 52 公里,“百里茶桑产业环线”东线云黄路项目、西线林湖至前哨项目。三是加快推进道路养护工程项目,安装村道波形护栏等综合安防设施 75.4 公里,开工建设县机械化养护与应急中心。四是加强督促实施交通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道路重点项目共***个57公里,已完成项目3个,在建项目6个,其他项目正在推进前期工作,为

脱贫攻坚提供交通基础保障。

三、紧盯关键岗位,合法合规划拨使用扶贫资金

把财务和工程列为扶贫攻坚关键岗位,进一步完善工程款划拨、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村道公路建设及村道公路质量控制及验收等工作流程,明确责任监管,监督落实好扶贫带帽资金划拨使用。通过自查,我局涉及的扶贫项目如期推进,扶贫带帽资金及时划拨,不存在违规使用扶贫资金问题。

四、纪检跟踪留痕,全面履行监督责任

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以来,局纪检组紧盯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和项目资金不放,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一是全面自查自纠。由分管领导牵头,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分类建立问题台账,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按期逐一整改。二是强化监督检查。每季度开展 1 次专项督查,坚持“见人、见项目、见资金”,保持专项督查常态化、长效化和逐步全覆盖。重点督查各单位发现问题和督促整改的情况,坚决查纠专项督查应付了事,搞形式、走过场等问题,加大对扶贫领域问题的问责问廉力度。三是及时通报曝光,实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制度,凡是涉及扶贫领域典型案例,一律内部通报或公开曝光。四是严肃追责问责。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脱贫攻坚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采取批评教育、约谈、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严肃问责。对推进脱贫攻坚不力,甚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搞形式、搞变通、弄虚作假的,一律问责追责。

第二篇:乡镇扶贫领域自查报告

乡镇扶贫领域自查报告

2007 年初,**村被确定为肉羊养殖扶贫项目村,经过研究论证,共实施了肉羊养殖、机具补贴及种公羊配备为内容的建设项目。经过一年的实施,各个实施项目已全部进行完毕,12 月 30 日,我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村民代表、镇村干部及相关技术人员组成项目验收小组,按照规划目标和项目设计,对项目工期、质量、效益进行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实施情况

新购基础母羊 550 只,补贴**.*万元;

新购种公羊 15 只,每只补贴 2**元,共计**.*万元;

新购机具 15 台,每台补贴**元,共计**.*万元,共投资***万元。该项目实施后,受益农户达***户,人口***人,人均增收**元。

二、采取的措施

在工程建设中,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上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完成,成立了由沙海镇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技术人员、村支部书记、村长为成员的沙海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有:规划设计组、施工组、财务管理和审计组,负责审定扶贫开发方案,负责项目实施、检查、验收、管理项目建设资金,配合审计部门审核督查资金使用情况。

(二)完善管理制度

为保证扶贫工程落到实处,镇、村二级建立和完善了贫困户档案,做到村有

卡、镇有册,同时为提高项目实施的透明度,镇里组织贫困村对全村贫困户名单、扶贫资金数量、扶贫项目在事前、事后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鼓励农户参与

项目讨论立项,项目资金的使用,工程质量的监督、验收等都召开了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进行讨论,并经**%以上村民或村民代表通过后实施。在具体实施中,村民以投资、投劳等形式参与施工。

(四)加强技术培训与指导

根据项目建设内容,我们将技术培训(包括劳动力转移培训)一同列入项目实施计划,由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定期召开科技培训会,组织科技人员进行技术指导,使每户农民至少掌握了两门以上农业适用技术,外出务工人员掌握一门以上技能,增强外出务工能力。

(五)加强项目监测工作

在项目实施中,要求各建设单位按照项目建设周期分期分批将有效原始凭证报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经领导小组审批后拨付资金。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在整个建设过程中派专人对工程质量进行监测。

三、取得的效益

(一)经济效益

550 只基础母羊,每只年产羔 3 只,每只按**元计算,每只基础母羊增收**元。全村贫困人口来自养羊收入新增***万元,人均增收**元。草粉机具的购进和青贮池的建成使秸秆的转化利用率提高了**%,每只羊的养殖成本降低了**元,人均节约成本**元。改良点的建成使畜种改良率达到**%以上,15 只种公羊每年创收***万元,人均增收**元,同时也为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创造了条件。圈舍等配套项目的建成使羔羊的成活率提高到**%以上,为全村走科学化养殖提供保障。

以上项目建成后,全村人均纯收入由原来的 1**元增加到 1**元,全村贫困人口实现了整体脱贫。

(二)社会效益

项目成功实施后,带动了全村贫困逐步脱贫致富,群众的生产条件得到了很大改善,群众增收渠道大大拓宽。

第三篇:全县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战役工作方案

全县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专项整治战役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纪委、省委、市委和省、市脱贫攻坚暨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推进会的部署和要求,现就集中开展全县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战役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总体部署,巩固拓展我县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百日会战”成果,深入开展“三大专项整治行动”,打好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战役,严肃查处一批党员干部贪污挪用挤占扶贫资金的典型案件,严肃查处一批党员干部失职渎职典型案件,严肃查处一批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典型案件,严肃查处一批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健全完善一批政策制度,以监督执纪问责新成效保障脱贫攻坚任务顺利完成。

二、整治重点

聚焦监督执纪问责,紧盯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着力开展“三大专项整治行动”。

(一)开展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以下7个方面的问题: 1.贪污侵占、截留私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等问题。2.通过多头、重复申报或虚报、虚列项目、虚增工程量等方式套取、骗取扶贫资金,挤占挪用扶贫资金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问题。

3.以争资金、跑项目等名义收送钱物,插手扶贫工程项目,在扶贫贷款、项目实施中吃拿卡要等问题;在扶贫建设项目发包、扶贫物资采购等环节索取“好处费”“辛苦费”,利用审批权或资金拨付权违规收费等问题。

4.在扶贫产业扶持、扶贫资金或物资分配中优亲厚友等问题。

5.在扶贫项目招投标中弄虚作假,在项目建设中出现“豆腐渣”工程或烂尾工程,给脱贫攻坚造成较大损失等问题。6.违反财经纪律和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规定,将专项资金挪作他用的问题。

7.扶贫领域中其他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

(二)开展扶贫领域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行政监管责任落实不力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以下3个方面的问题: 1.党委、政府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重点是贯彻执行上级关于脱贫攻坚工作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脱贫计划和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力、进展缓慢、效果不佳,对扶贫检查、专 — 2 —

项巡察、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搞“虚假脱贫”“数字脱贫”等问题。

2.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监督责任落实不力问题。重点是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及时调查核实,该处理的没有处理到位,该问责的不敢大胆问责,甚至以案谋私、压案不查、查小放大,以及为他人说情、打招呼等问题。

3.政府职能部门行政监管责任落实不力问题。重点是扶贫对象识别不精准、项目申报验收不严格、专项扶贫资金拨付不及时、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扶贫项目管理不规范、脱贫验收走过场,借机违规收费、挤占挪用扶贫资金,以及对职责范围内扶贫政策、项目、资金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不力,或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不处理、不移送、不整改,隐瞒不报,袒护包庇等问题。

(三)开展扶贫领域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以下9个方面的问题: 1.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弄虚作假,应付检查,干扰考核,欺上瞒下等问题。

2.工作指导不够,督促检查不力,发现问题不准,帮扶措施不实,搞形式主义、走过场,摆花架子等问题。

3.项目安排不科学、不切实际,或推进缓慢等问题。4.该整合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未按要求整合,给脱贫攻坚造成较大影响的问题。

5.制定政策不深入调查研究,不切合实际,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问题。

6.办事拖沓,审批繁琐,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问题。7.帮扶部门组织不力、措施不硬、工作不实;帮扶干部作风漂浮、纪律松散、弄虚作假的问题。

8.扶贫工作中会议多、检查多、表格多等问题。9.扶贫领域其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三、工作方法

专项整治战役从2017年12月起到2018年7月,为期8个月时间。主要采取以下方法:(一)规范线索管理。县纪委信访室每月对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进行一次全面梳理排查,逐件登记,建立台账,并按程序转办、交办。扶贫、审计、发改、财政、住建、民政、卫计、教育等相关部门每月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开展集中排查,对发现的违纪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县专项整治战役指挥部办公室。乡镇纪委要利用好举报信箱,定期进行线索收集。对于扶贫领域的问题线索,凡有必查、凡查必审、凡审必结,第一时间组织调查处理。对省、市、县纪委交办的扶贫领域所有问题线索,实行“双审双签字”制度,即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都要审核把关和签字上报;涉及实名举报的,要将办理结果及时向举报人反馈。严格遵守问题线索办结时限,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必须书面报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批准。

(二)加强重点督办。县纪委信访室定期筛选典型问题线索,特别是对典型问题线索和问题反映比较集中的地方,组织开展多轮次、滚动式的交办督办。对反映具体、危害严重、媒体曝光等重点问题线索,县纪委将提级调查或“挂牌督办”。县纪委对省市纪委交办和县委、县纪委主要领导批示涉及扶贫领域的信访交办件全部实行“挂牌督办”。

(三)加强暗访督查。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巡查督导责任,从12月份起坚持每个月到联系点开展一轮巡查督导。县纪委抽调干部并邀请媒体记者参加,组成暗访督查组深入各乡镇开展常态化、滚动式、“杀回马枪”式暗访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查处问责。暗访督查要实行“五不两直”,即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让陪同、不让接待、不反馈情况,直奔基层、直插现场,以发现问题为主,见人、见事、见资金、见项目,坚决反对搞形式主义、走过场、摆花架子。要充分发挥好广播、电视等新媒体作用,对暗访督查发现的典型问题集中通报曝光。

(四)深化巡察工作。县委巡察办要部署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采取“机动式”“点穴式”等方式,对深度贫困村组、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等地方执行扶贫政策、落实扶贫项目资金、改进干部作风等情况进行巡察,着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运用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成果,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组织力量严肃查处。

(五)开展联合检查。县纪委组织协调扶贫、审计、发改、财政、住建、民政、卫计、教育等职能部门适时开展联合检查,重点加强对扶贫领域政策落实、资金管理使用,以及专项审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问责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各乡镇纪委也要适时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问题性质和职责权限分类处理。

(六)严肃执纪问责。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对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深挖细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快查快处、严查严处。对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或者对突出问题整治不力,以及监督检查不严格、查处问题不认真、责任追究不到位的,同步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正确、有效运用“四种形态”,对问题较小、情节轻微的及时提醒教育;对顶风违纪、影响恶劣的,一律严查快办;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要建立和完善容错纠错机制,保护基层干部积极性。

(七)强化通报曝光。县纪委建立常态化通报曝光制度,从12月份开始对扶贫领域突出问题定期通报曝光。各乡镇纪委也要加大通报曝光的频次和力度,凡属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尤其是贪污、侵占、挪用扶贫资金等腐败问题,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和震慑作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县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 — 6 —

整治战役在县纪委常委会领导下进行。县纪委成立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战役指挥部,县纪委书记任指挥长,县纪委副书记任副指挥长,县委巡察办主任、县纪委常委、县监察局副局长、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和信访室主任为成员。指挥部主要负责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领导、指导、决策、调度、督办。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员从县纪委机关和扶贫领域相关职能部门抽调,负责日常综合协调、督促指导、信息报送、总结宣传等工作。各乡镇纪委相应成立指挥部和办公室,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压实工作责任。乡镇党委、政府要严格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把开展专项整治战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加强对专项整治战役的组织领导和执行推动。各级纪委要把专项整治战役作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谋划部署、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各派驻纪检机构要发挥“探头”作用,督促驻在部门加强职责范围内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和扶贫项目资金的监管。各级扶贫领域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行政监管责任。审计部门要加强扶贫领域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发改部门要加强扶贫项目的日常监管,财政部门要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的监督管理,扶贫、民政、卫计、教育等部门都要各尽其责,履职尽责,确保扶贫政策落实到位、扶贫项目资金安全。

(三)加强协作配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加强与检察

机关、巡察和扶贫、审计、发改、财政、住建、民政、卫计、教育、信访等单位的联系沟通,定期开展情况通报、线索移送、调研分析、联合检查等,形成工作合力。县纪委各部室,尤其是信访、案管、执纪监督、执纪审查等部室要明确责任分工,搞好工作衔接,狠抓任务落实。建立健全宣传引导机制,要会同有关部门和媒体单位,在电视台、纪检监察网和微信平台开设专栏,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专项整治战役的工作部署、工作进展和工作成效,广泛宣传有关扶贫政策、制度规定和纪律要求,深入挖掘好经验、好做法,积极选树先进典型,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四)推进源头治理。要督促相关部门建立完善扶贫领域有关政策和制度规定,加大对政策和制度的宣传、公示和解读力度,组织开展重点政策和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结合巡察、专项整治、专项检查、执纪审查等情况,针对扶贫领域存在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制度建设,及时堵塞制度漏洞,防止同类问题反复发生。

每月1日前,将本地本单位上月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有关数据汇总后,按要求报送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第四篇:开展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自查报告

开展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自查报告(篇一)

开展全面从严治党问题自查报告

按照县纪委《关于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工作情况督办调研活动的通知》要求,为了更全面掌握今年以来招商局全面从严治党向党支部和党员个体延伸工作的落实情况,招商局开展了自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一)严格责任落实,抓实主责主业。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关键是落实党组的主体责任,有了责任才会有压力、有动力,才会以讲认真、敢碰硬的精神做好工作。严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必须坚持主体责任和党组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每季度至少向县委督查室报送一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每年至少召开2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每年至少听取2次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汇报,开展一次党组成员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严格落实党组书记管党治党“第一责任”和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做到尽职尽责。

(二)严格干部监管,抓实权力规范。吏治清明,才能政治清明。从严治党,必须用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来刷新吏治;从严管理干部,必须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这就要求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在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上带好头、做表率,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三重一大”等制度,凡事按规矩办、按集体意志办,不断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确保权力公开透明规范行使。要坚持依规治党,牢记“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切实维护党内法规的严肃性和性。要树立“底线思维”,以“零容忍”的态度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严格党员教育管理,建立健全党员组织生活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开展好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增强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

(三)严格责任追究,抓实从严执纪。“刑赏之本,在乎助善而惩罚”,严格责任追究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最后一道防线,一旦这个防线守不住,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就会流于形式、陷入空谈。这就要求我们健全完善责任追究体系,严肃查处管党治党上的失职渎职行为,彻底铲除“法不责众”、“下不为例”、“情有可原”的土壤。要建立严格的刚性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工作“一票否决”,对不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党员干部进行约谈并追究责任。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导致一个部门政治生态出现不良苗头和倾向的,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致使不正之风蔓延,腐败案件多发、群发的,不仅在干部调整时不能列为考察对象、不能确定为后备干部人选,同时还要严肃追究“分管负责人”的责任。

二、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

围绕“践行《准则》《条例》做遵规守矩党员”的活动主题,招商局深入开展《党章》《准则》《条例》学习宣传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名党员。

(一)开展党规党纪集中学习活动。结合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廉政党课、“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准则》《条例》和《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等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学习资料。

(二)开展家庭助廉活动。结合我局实际,积极开展家庭助廉活动。局办公会议统一部署,制定家庭助廉活动实施方案。先后动员10户干部家属参与家庭助廉活动,签订家庭助廉责任书,为招商局党风廉政建设提供有利的“廉洁”氛围。

(三)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按照县纪委的统一安排,先后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不变的步伐》《蜕变的人生》等一系列的警示教育片,观后每名党员干部撰写了心得体会。结合清明祭扫烈士墓,招商局全体党员干部一起瞻仰了罗荣桓革命纪念馆。参与县政法委组织的参观咸宁监狱、通城看守所等警示教育基地。

(四)开展廉政文化宣传活动。7月中旬,先后两次向招商局驻点村石南镇石马村两次赠送廉政书籍80余本,廉政cd2套。根据县纪委统一安排部署,多次组织党员干部观看“清风播客”和“廉话汇”栏目。制作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栏,实现廉政活动上墙。

三、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加强作风建设

我局在领导干部带头贯彻落实有关规定的示范下,通过有效的措施,很好的学习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批示精神,能够按照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县委相关文件要求,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认真贯彻落实,机关工作作风得到进一步转变,工作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密切联系群众得到进一步加强,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和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规定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四、健全信访机制,畅通信访渠道。

为深入推进“阳关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提升信访工作实效,根据县委办《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县开展“书记陪访”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隽办法[2016]25号)要求,我局积极开展了“书记陪访”活动。继续完善大接访制度,坚持领导班子信访值班。“一把手”挂帅,实行领导包案化解制度,“一案一结”,确保信访案件无遗漏。

五、存在的不足

我局在推进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自查工作中发现了两点不足:

(一)思想认识还没完全到位。少数普通党员的身份意识不强,认为党风廉政建设主要管干部,无职党员无权也无责,没有把自己摆进从严治党大局中去。有的未能正确处理号抓党建、严纪律和招商引资的关系,重招商引资业务,轻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对自己要求宽松软。

(二)全面从严治党与招商引资工作有待进一步融合。日常工作中,虽然全面从严治党和招商局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但由于习惯问题,总是惯性地将全面从严治党单独作为专题活动来抓,没有真正将从严治党完全融入到日常的业务工作中,转变成全体党员干部的自觉行为。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抓好学习教育。与“两学一做”“主题党日+”专题学习教育紧密结合,突出分类指导,注重检查督导,强调结果运用。突出《准则》、《条例》的学习宣讲和检查督导。制定措施,提供机会和平台,充分发挥普通党员的先锋和带头作用,突出抓好党支部中无职党员、流动党员、离退休党员、老党员这些特殊群体的纪律教育的督促检查工作,强化党员的身份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律意识、模范意识,争做合格党员,对履行教育管理监督职责不力的分管领导和股室负责人进行问责,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通过“两学一做”“主题党日+”落实到每名党员。

(二)传导压力,夯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细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要求党组成员既要分管业务又要完成好责任清单中的相关任务,各中层干部既要抓好业务工作又要做好配合工作,层层传导工作责任。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工作纳入各股室目标考核内容,着力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清单中的工作责任细化分解到具体股室和责任人员。

篇二:开展全面从严治党问题自查报告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乡党委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基层纵深持续推进为抓手,强化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在正风肃纪和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制度建设,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立起来

严格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政策。组织全乡各级干部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组织观看反腐教育片,协助乡党委书记为全乡党员干部上好廉政党课。二是层层签订责任书。与乡党政班子成员、各村委、乡属各单位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定了责任目标,分解了责任任务。三是全面落实“一岗双责”。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乡领导班子成员同时肩负着业务工作、经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双重责任,负责抓好联系村和分管部门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业务工作、阶段性和临时性工作的执行情况,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组织、督查和指导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四是完善各项制度,从源头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实行《党委会议议事规则》、“三重一大”等决策程序,对于全乡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召开党委会或党委扩大会集体决定后再实施。建立健全了《乡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乡领导班子及成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乡机关管理制度》,以制度来加强规范管理,强化干部责任,有效提高行政效率。

二、强化日常监管,切实把纪律和规矩严起来

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完善谈话和约谈工作机制。加强教育提醒,提高廉政约谈、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发现有违纪苗头的,及时谈话,指出危害,查找原因,提出要求,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或初始阶段。持续压紧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党委主体责任细化,始终把“四种形态”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体现在日常监督管理的全过程。重点在“244”专项整治和作风建设“6个专项整治”上用力,共开展作风建设集体约谈3批次62人、换届选举单独谈话12批次42人、涉及群众利益问题约谈11批次19人、安全生产工作专门约谈3批次21人、脱贫攻坚重要工作集体约谈11批次55人、重点项目工作推进专门约谈18次75人、“三违”建设问题专项约谈3次20人、其他约谈5次15人,做到了经常性教育约谈全覆盖、有重点、有针对性、效果好。

三、强化案件查处,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执行到位

乡纪委充分发挥监督检查职能。一是开展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围绕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组织专班,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广泛收集意见,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措施,明确时限,及时整改。二是对我乡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村公益林补助、民政救济、扶贫资金、一事一议等支农惠农资金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加强对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推进情况的督促检查。三是加强对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从工程项目实施程序、资金运作、管理机制、施工质量予以全程监督,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项目的顺利实施。四是加强对农村“三资”的监督管理,完善村级财务制度,加强对村党组织、村委会负责人的监督,防止村干部贪污挪用公款和救灾救济款,侵占集体财物,促使基层干部思想纯正、作风过硬。

针对出现的纪律问题和案件,尤其是干部作风建设方面的案件,涉及群众利益的案件,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方面的案件,绝不姑息迁就,坚决处理追究,问责必问人,问责问到底。共共查处党员干部9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3人,党内警告3人,给予取消党员资格1名,给予行政警告处分1名。开展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自查报告(篇一)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治区王君书记及市委主要领导重要讲话精神和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自治区纪委九届七次全会、市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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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领域专项整治122(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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