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小学食堂工作的122

栏目:自查报告发布:2025-01-09浏览:1收藏

中心小学食堂工作的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管理,提高经营服务水平水平,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权益,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的意见》(浙教计[xx]42号)、衢江教[xx]55号、115号、116号、133号、145号、[xx]12号、51号[xx]17号、105号等文件精神及《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规条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对学校的食堂工作展开了全面、认真的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制度

责任到人

我校食堂于xx1月至今一直由学校自主经营,xx秋季学期起食品由蔬菜配送公司配送。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要求,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总务主任任副组长的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统筹各项工作,针对各项具体工作制定计划,让食堂的全面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制定和完善了“杜泽镇中心小学食堂管理制度”、“杜泽镇中心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制度”、“杜泽镇中心小学食物管理制度”、“杜泽镇中心小学食堂物资采购制度”、“杜泽镇中心小学质量监督制度”及“杜泽镇中心小学自主经营食堂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将后勤工作人员责任明确。

建立群众监督机制,我们成立了由校工会干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的膳管会,定期监督食堂工作,监督以收费标准、成本利润控制、饭菜质量、开支结构为重点,使食堂饭菜质量、安全卫生工作始终置于全校师生的管理和监督之下。

二、规范流程

科学运营

根据衢江区教育局《衢江区义务教育学校自主经营食堂管理运行工作流程》和《衢州市衢江区教育局关于中小学自主经营食品实行统一配送》的文件精神,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将每日工作流程化:关于加强义务教育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的意见》(浙教计[xx]42号)、衢江教[xx]55号、115号、116号、133号、145号、[xx]12号、51号[xx]17号、105号等文件精神及《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规条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对学校的食堂工作展开了全面、认真的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制度

责任到人

我校食堂于xx1月至今一直由学校自主经营,xx秋季学期起食品由蔬菜配送公司配送。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要求,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总务主任任副组长的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统筹各项工作,针对各项具体工作制定计划,让食堂的全面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制定和完善了“杜泽镇中心小学食堂管理制度”、“杜泽镇中心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制度”、“杜泽镇中心小学食物管理制度”、“杜泽镇中心小学食堂物资采购制度”、“杜泽镇中心小学质量监督制度”及“杜泽镇中心小学自主经营食堂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将后勤工作人员责任明确。

建立群众监督机制,我们成立了由校工会干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的膳管会,定期监督食堂工作,监督以收费标准、成本利润控制、饭菜质量、开支结构为重点,使食堂饭菜质量、安全卫生工作始终置于全校师生的管理和监督之下。

二、规范流程

科学运营

根据衢江区教育局《衢江区义务教育学校自主经营食堂管理运行工作流程》和《衢州市衢江区教育局关于中小学自主经营食品实行统一配送》的文件精神,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将每日工作流程化》,有各项卫生

解锁后支持完整在线阅读或下载编辑海量优质内容资源

中心小学食堂工作的122

中心小学食堂工作的自查报告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管理,提高经营服务水平水平,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权益,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义…
点击下载
分享:
热门文章
    热门标签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