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尘治理122

栏目:自查报告发布:2025-01-09浏览:1收藏

第一篇:扬尘治理自查报告

柏泉镇还建西区三期

扬尘治理专项

自 查

报 告

武汉亭宇建设有限公司 柏泉西区三期项目部 2016年5月9日

自 查 报 告

武汉市东西湖区建筑安全管理站:

武汉亭宇建设有限公司接到关于《市城建委关于开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专项达标检查的通知》后,立即组织武汉亭宇柏泉项目部、湖北建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自查自纠,对施工现场围挡(围墙)、裸土覆盖、进出口道路硬化、冲洗设施及门卫保洁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施工单位根据现场施工情况,出入口、生活区采取封闭管理施工作业,现场设置彩钢围挡,高度大于1.8米。围挡坚固、严密平整,围挡使用材料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2、工地现场道路已硬化、排水设施完善,无坑洼积水。主要出入口、加工区已硬化、配备冲洗设备、简易洒水设备和保洁人员,并对现场主干道进行定期洒水降尘。建立门卫管理制度、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成立了由刘艳辉、张祥兵、高正春等组成的文明施工管理小组。

3、对非施工区域堆放的土方进行覆盖处理;渣土车无带泥上路,乱倒建筑垃圾的行为,现场无焚烧、高空抛洒垃圾的行为。

4、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现场材料堆放、楼层上下来的模板未及时码放整齐等问题已勒令整改到位;

5、生活区派专人进行清扫,生活垃圾及时清理,严格执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

6、甲方、监理每周对现场、生活区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检查,形成书面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经过全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武汉亭宇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完善,记录完整;我单位认为现场能满足区扬尘治理要求,请区领导亲临现场指导。

项目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意见:

武汉亭宇建设有限公司 柏泉三期项目部 2016年5月9日

第二篇:施工现场扬尘治理自查报告

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市城建委关于《2017年建筑工地、预拌混过凝土搅拌站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文件,传达了有关扬尘污染专项整治的精神,要求各管理人员高度重视,按照制定的实施方案开展工作。我项目部积极响应号召对施工现场进行了专项检查,下面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进行扬尘治理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施工现场迅速开展扬尘治理自查。检查重点是施工现场主干道是否道路硬化,是否派专人定期打扫、浇水;进出口是否配备车辆冲洗设备;是否加强雨天土方运输管理、土方车进出是否覆盖、车体是否带泥上路;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土方和闲置场地是否覆盖;施工现场是否设置垃圾存放点,集中堆放并覆盖,是否及时清运;施工现场的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是否密闭存放或覆盖;新开挖的土方是否覆盖等。

2.检查中发现了如下几个问题:

①、施工现场主干道清扫、洒水不及时; ②、脚手加上竹笆上的建筑垃圾未清理; ③、楼上清理垃圾未集中处理吊下;

④、开挖的土方未及时清运,裸露土方未覆盖;

3.整改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4个问题要求施工进行了整改,现已经整改完毕,符合要求。

二、存在问题

1.项目部管理人员防治意识淡薄,员工的文化程度不高,思想觉悟低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方面教育培训不够。2.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机制不健全,管理力度不够,管理职责不明确。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高度重视,强化扬尘治理要求各施工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实施,狠抓扬尘治理工作的落实。项目经理亲自率队开展检查,切实细化扬尘治理责任,层层分解职责、明确标准规范,真正做到把扬尘治理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工作环节、每个责任人员,把扬尘治理工作持之以恒的坚持落实下去,给施工现场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

2.建立管理机制,将责任落到实处要求各施工单位强化管理,加大治理力度。严格执行扬尘治理责任管理制度,确定扬尘治理监管的主管领导、具体负责人、专门工作机构和人员,落实扬尘治理监管队伍,把扬尘治理监管工作职责和任务落到实处。

第三篇:2010年扬尘治理工作自查报告文档

天马镇2010年扬尘整治工作

自查报告

市扬尘整治办:

随着扬尘整治工作力度加大,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廖鹏镇长为组长的扬尘整治领导小组。涉及此工作的各所办明确了职责分工,制定了各部门整治实施方案,紧张有序的开展扬尘整治工作。

规划办负责管理全区拆迁工地,并按扬尘整治中属地管理原则,对我镇的在拆工地配合各级部门作好扬尘整治工作。在工作中严把准入关,严格审查拆除企业的施工资质,不具资质的严禁承接拆除工程,减少野蛮施工,扬尘污染发生的可能。加强现场监督检查,要求施工企业严格按规范拆除,派专人不定期到现场监管,结合群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城管办具体负责我镇在建工地的扬尘整治工作。要求建筑施工单位做到“六必须”“六不准”即必须湿法作业、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及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冒顶装载,不准高空抛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泥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配合各级企事业单位、各部门对辖区的扬尘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工作。

2010年工作中,我镇共派出160余人次对在拆工地进行监管,要求施工企业湿法作业,打围作业。巡查中发现工地存在打围不完整、围墙未粉刷、出口过多;工地出口未铺设草垫、未对遗漏的渣土进行清扫等问题。均向施工方指出并责令改正。在拆工地不同程度存在未打围,未湿法作业等问题,及时协调,及时采取措施,规范了拆除行为。

在严格监管下,目前,天马镇的各在拆工地场能做到规范施工、洒水降尘,取得很好的防尘效果。

通过这一年的工作,作为监管部门,我们发现各监管对象对扬尘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不强,要求怎么做才怎么做。针对此现象我镇在以后工作中将加大宣传力度,使扬尘整治这项利国利民的行动深入人心,争取达到施工方能主动按规范要求,积极采取措施想方设法降尘。另一方面,加大监管力度,以保障扬尘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天马镇人民政府

二0一0年十二月三十日

第四篇:扬尘治理

第一章: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武汉市江岸区安居西路北侧。为了有效防治扬尘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武汉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以及武汉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化指导手册,编制本项目工程施工扬尘污染控制专项方案,并成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小组”,开展项目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及日常检查工作。

第二章: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3、《湖北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4、《武汉市环境保护条例》

5、《武汉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6、《武汉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指导手册》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保证措施

3.1 组织机构

根据该项目实际情况,项目部建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其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李阳(项目经理)

副组长:吴火明(技术负责人)、冯吉祥(项目副经理)

成员:王晶(材料员)、张华军(施工员)、方志文、王春生(安全员)、邵百学、陶玉台(质检员)3.2 保证措施

3.2.1 项目经理负责该项目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全过程监督,落实从源头做好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负主要责任。3.2.2技术负责 人负责该项目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的编制、实施和落实检查工作,对投入到扬尘污染专项防治工作中的人、材、机等进行统一安排和部署,将《武汉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落实到位。

落实好现场材料存放、渣土覆盖、道路硬化、进出车辆冲

洗、晒水降尘及施工围挡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对

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组织检查并记录,促使该项目

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常态化和日常管理规范化。

3.2.3 项目副经理负责该项目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的落

实实施、日常巡查、监督及评价。对违法违规、不符合要

求的扬尘污染行为坚决制止,配合技术负责人完善落实该

项目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3.2.4 材料员负责该项目针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所需材

料采购,配合门卫(车辆进出保洁工作),认真做好现场

各种材料的存放及覆盖工作。

3.2.5 施工员负责该项目施工临时道路保洁工作以及进出车

辆冲洗、现场材料渣土覆盖的落实工作,配合项目副经理 完善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3.2.6安全员 负责每天巡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情况,并做好记录,配合项目副经理开展针对扬尘污染防治的日

常管理工作。

3.2.7综治 员负责对路面清扫、车辆进出、建筑垃圾存放进

行覆盖及出场遮蔽工作。

第四章: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4.1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的来源

建设工程施工的扬尘污染,是指在房屋建设施工、道路与

管线施工、物料运输、物料堆放、道路保洁、泥地裸露施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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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扬尘治理自查报告柏泉镇还建西区三期扬尘治理专项自 查报 告武汉亭宇建设有限公司 柏泉西区三期项目部 2016年5月9日自 查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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