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122[5篇]
第一篇:物价自查报告
物价自查报告范文
在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接触并使用报告的人越来越多,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避免篇幅过长。为了让您不再为写报告头疼,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物价自查报告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根据《xxx卫生局转发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价格调控和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的要求,我院认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自查,自查重点是药品、医疗器械器械耗材、医疗服务收费物价政策执行情况,并在全体职工中深入宣传和广泛动员,要求严格执行医疗收费标准、加强行业作风建设。
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院一贯重视医疗服务收费工作,并严格执行国家和北京颁发的各种规章制度。
成立了医疗服务收费管理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主管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各科室主任和计算机系统管理员,并指定专职物价员负责物价日常监督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医药价格管理,完善价格管理制度,实行明码标价,提高收费的'透明度,及时准确地解决患者投诉问题,做到管理有制度,服务有规范,收费有依据,结算有复核,准确合理收费,正确执行医药价格政策。
此次自查医院领导给予了高度重视,制定了自查方案,召开了专题会议,具体指导落实,部署自查工作和督导安排。
在自查过程中精心组织和安排,保证了自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我们重点检查了辅助检查科室有无分解项目收费、自立项目收费、不按实际服务数量收费等情况;重点自查了放射科收费、护理静脉注射、肌肉注射、吸氧费等价格执行情况,力求做到认真细致,不留死角。
在政府降价药品、招标采购药品价格执行方面,我院制定有专门的药品价格管理制度,实际工作中认真执行“医疗机构阳光采购”和国家物价部门规定的药品价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药品零售价格销售给患者,没有任何擅自提高药品零售价格和改换药品名称、规格或包装等形式变相涨价的行为。
对政府规定的降价药品我院均及时按照国家和政府规定的价格进行了调整,并且及时公示、用电子显示屏反复播放供广大患者查询并监督。
在临床服务时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尽量使用政府降价药品和零差率药品。
在一次性使用用医疗耗材、医疗器械、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与收费执行方面,我院严格按照《xxx医疗服务价格》中一级甲等医院的标准进行医疗服务收费。
给患者使用的一次性医疗耗材、医用设备检查治疗的价格和医疗服务价格及相关收费都严格按照xxx规定的价格水平执行,没有违规计价的现象发生。
由于管理制度的落实,我院服务收费明细规范,没有出现打包收费、自立项目、自定收费标准收费和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等现象。
在公示药品及医疗服务价格的同时我们设立了物价举报箱、举报电话、举报联系人。
我们完善了“住院费用一日清制度”,健全了医疗监督、约束机制。
在自查过程中我们发现有一种不使用的药品仍在公示内容中,主要是公示系统维护不及时导致,立即进行了更正。
为以后不再发生类似情况,我们指定了专人定期维护公示系统并明确了物价信息传递责任。
在此次自查过程中,各科室主任和兼职物价员积极配合工作,能认真做好科内的自查,确保本科室的物价合理收费。
通过此次自查,促进了医院的物价管理工作,提高了物价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了医院药品、医疗服务价格收费。
在今后的工作中以这次自查的检查标准作为药品和医疗服务的收费标准。
我们将通过检查完善各项制度措施,进一步加强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监管,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和廉洁从业的意识,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为维护医务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第二篇:物价自查报告
根据《XXX卫生局转发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价格调控和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的要求,我院认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自查,自查重点是药品、医疗器械器械耗材、医疗服务收费物价政策执行情况,并在全体职工中深入宣传和广泛动员,要求严格执行医疗收费标准、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院一贯重视医疗服务收费工作,并严格执行国家和北京颁发的各种规章制度。成立了医疗服务收费管理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主管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各科室主任和计算机系统管理员,并指定专职物价员负责物价日常监督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医药价格管理,完善价格管理制度,实行明码标价,提高收费的透明度,及时准确地解决患者投诉问题,做到管理有制度,服务有规范,收费有依据,结算有复核,准确合理收费,正确执行医药价格政策。
此次自查医院领导给予了高度重视,制定了自查方案,召开了专题会议,具体指导落实,部署自查工作和督导安排。在自查过程中精心组织和安排,保证了自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重点检查了辅助检查科室有无分解项目收费、自立项目收费、不按实际服务数量收费等情况;重点自查了放射科收费、护理静脉注射、肌肉注射、吸氧费等价格执行情况,力求做到认真细致,不留死角。
在政府降价药品、招标采购药品价格执行方面,我院制定有专门的药品价格管理制度,实际工作中认真执行医疗机构阳光采购和国家物价部门规定的药品价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药品零售价格销售给患者,没有任何擅自提高药品零售价格和改换药品名称、规格或包装等形式变相涨价的行为。对政府规定的降价药品我院均及时按照国家和政府规定的价格进行了调整,并且及时公示、用电子显示屏反复播放供广大患者查询并监督。在临床服务时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尽量使用政府降价药品和零差率药品。
在一次性使用用医疗耗材、医疗器械、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与收费执行方面,我院严格按照《XXX医疗服务价格》中一级甲等医院的标准进行医疗服务收费。给患者使用的一次性医疗耗材、医用设备检查治疗的价格和医疗服务价格及相关收费都严格按照XXX规定的价格水平执行,没有违规计价的现象发生。由于管理制度的落实,我院服务收费明细规范,没有出现打包收费、自立项目、自定收费标准收费和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等现象。
在公示药品及医疗服务价格的同时我们设立了物价举报箱、举报电话、举报联系人。我们完善了住院费用一日清制度,健全了医疗监督、约束机制。
在自查过程中我们发现有一种不使用的药品仍在公示内容中,主要是公示系统维护不及时导致,立即进行了更正。为以后不再发生类似情况,我们指定了专人定期维护公示系统并明确了物价信息传递责任。
在此次自查过程中,各科室主任和兼职物价员积极配合工作,能认真做好科内的自查,确保本科室的物价合理收费。
通过此次自查,促进了医院的物价管理工作,提高了物价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了医院药品、医疗服务价格收费。在今后的工作中以这次自查的检查标准作为药品和医疗服务的收费标准。我们将通过检查完善各项制度措施,进一步加强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监管,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和廉洁从业的意识,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为维护医务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第三篇:物价自查报告
物价自查报告
物价自查报告1
工商物价所:
按照收费年检报告要求,提高医疗服务收费透明度,杜绝“医疗乱收费”的现象我院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各临床及医技科室对本科室的医疗服务收费项目逐项进行自查自纠,并进入深入剖析,目前我院严格按照黑龙江省医药卫生服务价格收费标准执行,没有发现多收费、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自立项目收费、自定标准收费、挂靠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但为做到防微杜渐,我院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严格执行有关要求,组织各临床、医技科室医务人员认真学习和掌握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所有收费标准一律按乡级标准执行,坚持一切财务收支活动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杜绝人为乱划价、乱收费现象。
二、为更好地规范各项收费,物价监管人员定期对临床科室、重点环节的物价计量进行监督、检查。
三、为增加收费透明度,医院在门诊大厅制作了常用药物价格公示栏,接受患者监督,让病人“看明白病,花明白钱”。
四、规范药品购销和使用,严格按照国家基本药物执行零差价销售,每月底对门诊、住院处方进行检查,坚决禁止大处方和滥用抗菌药物现象。
五、加强行政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投诉接待制度,设立举报箱、意见箱和举报电话,并把处理结果及时通知当事人。
红五月农场医院
物价自查报告2
根据《卫生局转发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价格调控和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的要求,我院认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自查,自查重点是药品、医疗器械器械耗材、医疗服务收费物价政策执行情况,并在全体职工中深入宣传和广泛动员,要求严格执行医疗收费标准、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院一贯重视医疗服务收费工作,并严格执行国家和北京颁发的各种规章制度。成立了医疗服务收费管理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主管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各科室主任和计算机系统管理员,并指定专职物价员负责物价日常监督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医药价格管理,完善价格管理制度,实行明码标价,提高收费的透明度,及时准确地解决患者投诉问题,做到管理有制度,服务有规范,收费有依据,结算有复核,准确合理收费,正确执行医药价格政策。
此次自查医院领导给予了高度重视,制定了自查方案,召开了专题会议,具体指导落实,部署自查工作和督导安排。在自查过程中精心组织和安排,保证了自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重点检查了辅助检查科室有无分解项目收费、自立项目收费、不按实际服务数量收费等情况;重点自查了放射科收费、护理静脉注射、肌肉注射、吸氧费等价格执行情况,力求做到认真细致,不留死角。
在政府降价药品、招标采购药品价格执行方面,我院制定有专门的药品价格管理制度,实际工作中认真执行“医疗机构阳光采购”和国家物价部门规定的药品价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药品零售价格销售给患者,没有任何擅自提高药品零售价格和改换药品名称、规格或包装等形式变相涨价的行为。对政府规定的降价药品我院均及时按照国家和政府规定的价格进行了调整,并且及时公示、用电子显示屏反复播放供广大患者查询并监督。在临床服务时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尽量使用政府降价药品和零差率药品。
在一次性使用用医疗耗材、医疗器械、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与收费执行方面,我院严格按照《医疗服务价格》中一级甲等医院的标准进行医疗服务收费。给患者使用的一次性医疗耗材、医用设备检查治疗的价格和医疗服务价格及相关收费都严格按照规定的价格水平执行,没有违规计价的现象发生。由于管理制度的落实,我院服务收费明细规范,没有出现打包收费、自立项目、自定收费标准收费和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等现象。
在公示药品及医疗服务价格的同时我们设立了物价举报箱、举报电话、举报联系人。我们完善了“住院费用一日清制度”,健全了医疗监督、约束机制。
在自查过程中我们发现有一种不使用的药品仍在公示内容中,主要是公示系统维护不及时导致,立即进行了更正。为以后不再发生类似情况,我们指定了专人定期维护公示系统并明确了物价信息传递责任。
在此次自查过程中,各科室主任和兼职物价员积极配合工作,能认真做好科内的自查,确保本科室的物价合理收费。
通过此次自查,促进了医院的物价管理工作,提高了物价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了医院药品、医疗服务价格收费。在今后的工作中以这次自查的检查标准作为药品和医疗服务的收费标准。我们将通过检查完善各项制度措施,进一步加强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监管,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和廉洁从业的意识,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为维护医务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物价自查报告3
南阳市物价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价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和宛价检通[20xx]号77号文件的通知精神,深入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学校根据上级要求,认真开展了收费专项工作自查。现将自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我校位于南阳市建设中路419号,是一所隶属宛城区的初级公办中学。学校现有教职工265人,在校学生5529人,68个教学班。学校实行校长责任制,财务机构健全,人员配备齐全,制度执行到位,管理规范,是宛城区窗口学校。
二、自查基本情况
1、我校严格执行《河南省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规定,全面宣传和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两免一补”的政策,没有自立项目收费的现象,没有出现“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行为;
2、我校无违反国家规定,以招生为名向学生收取赞助费、借读费、捐资助学费等,对农民工及外来人口子女,按“就近入学”原则,招收录取,未收取任何费用;
3、我校没有利用学校教师、教学场地、教学资源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收费培训、补课等行为;学校、教师没有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行为;
4、我校严格执行上级“一教一辅”政策,通过上级部门招标,由新华书店统一配发教材教辅,由新华书店在校向学生收费,学校提供协助。无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由,向学生推销和变相推销教辅材料和其他学习用品的行为;
5、我校没有违反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和代收费的行为;
6、我校为了强化收费管理,认真执行教育收费公告制度,学校在大门口醒目处设置公告栏,将收费项目公示,同事向社会公开收费承诺制度等,未经公告的收费项目,未向学生收取。
我们在自查自纠过程中,不断增强责任意识,把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减轻群众负担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成立了由学校校长王赟同志为组长,各副校长为成员的教育收费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切实指导开展此项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物价自查报告4
20xx年,我局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积极履行部门职能,落实国家、省、市价格政策和措施,加强价格监管、监测,着力解决民生价格问题,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取得了显著成绩。价格公共服务工作取得的成效在全省物价工作会上进行了典型交流发言,价格认证工作获得全省先进,监测工作获得全市先进单位荣誉,为促进我区“商务高地,宜居武侯”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目标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一)贯彻落实政府民生工程,规范医疗行业收费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社区卫生医疗机构药品“零加价”惠民行动政策,加强对惠民政策涉及的439种药品价格的监测及监管,确保社区居民得到实惠。二是及时通过网络公布药品价格最高限价政策,指导群众消费。三是全面推行了医疗服务收费的公示工作,区内9个社区卫生中心、5个区级医院、13个民办医院均认真执行了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四是对5个驻区医院的自制药剂价格进行了清理规范,防止了乱收费等违规现象。
(二)开展价格专项检查,维护正常价格秩序
深入开展教育、医疗、物业管理、停车场、零售商业等行业的各类专项价格监督检查,共出动价格检查人员600余人次、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64件、责令退还多收价款312.25余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8.3万元,罚款10.5万元;累计经济制裁总金额351.05余万元。一是根据省、市物价局的安排和部署,开展了农资价格和涉农收费、成品油价格专项检查,确保了农业生产资料和成品油价格无重大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违规收费的医院和学校进行了处罚。二是组织了“元旦”、“春节”、“5.1”“10.1”等节日市场价格检查,重点检查了各大商场、超市、通信、餐饮娱乐、家电零售、零售药店、美容美发、商品房销售等行业的服务和商品价格,规范了市场价格行为,防止了价格欺诈行为,确保我区节日市场价格规范有序。三是组织人员对区内房地产市场价格和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进行专项检查。检查房地产企业28家,非机动车停放点56个,机动车停车场36个。限期责令整改9个非机动车停放点,处罚违法单位4家,罚款4.9万余元,责令退还消费者16.2万元。
(三)转变价格管理理念,深入开展价格公共服务工作
根据我局价格公共服务实施方案,把价格诚信工作与价格服务进万家工作紧密结合,增强了价格服务进万家的活力。一是主动与专业市场加强联系,督导做好商品明码标价工作,所创建的武侯祠锦里商品“明码实价示范街”,已成为成都市旅游市场价格规范的名片;晋阳街道龙湾农贸市场,韵华农贸市场已成为全省一流的“明码标价示范市场”。二是定期对全区价格监督员进行业务培训,在56个社区全面推行了社区收费公示制度,将价格监督监测网络建成了老百姓身边的全天候、全覆盖价格放心网。三是为进一步深入宣传价格法律法规,我局将《武侯区价格公共服务手册》(20xx年版)进行了重新修订,编印1.2万册,将涉民价格法规及收费标准送到群众手中,做到家喻户晓,从源头上预防违规收费的发生。
(四)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认真解决价格热点、难点问题
积极发挥12358价格举报投诉服务平台作用、认真受理各类价格举报投诉60件(其中市长信箱或市长公开电话交办举报投诉15件,区长信箱或区长公开电话交办件举报投诉10件,局长信箱交办举报投诉11件,12358电话举报投诉20件),所有举报投诉件均全部办结,并及时回复投诉者,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0余万元,罚没入库2万元。受理价格政策咨询465件,对群众咨询的价格问题都及时进行了解答,消除了群众的疑虑。在处理政府交办的协助处理罗马假日广场、@世界和规范旅游市场收费行为群体性纠纷工作中,积极履行行业主管部门职责,为化解纠纷和矛盾做出了积极贡献。
(五)提高执法水平。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职责,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的学习和职业道德修养,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把好法律关,杜绝错案。一是继续开展整顿价格秩序,维护市场价格稳定工作。认真春节期间的价格检查,维护节日期间正常价格秩序;二是做好商品和服务的明码标价工作。重点做好罗马假日广场、电脑城、武侯祠大街、望江公园等区域巡查、检查工作。在市场检查过程中,我们边检查、边宣传,向商家散发《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相关法规宣传资料1500余份。规范商场明码标价200余家,行政处罚26户,罚没13000元。三是查处医疗乱收费
(六)加强市场价格监测,为政府决策当好参谋
进一步加大力度监测市场价格,密切关注关系民生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商品价格走势,加强对市场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形势的分析和预测,及时为党委、政府决策提出有数据信息支撑的政策建议。一是确定成都市韵华农贸市场等12家单位为武侯区物价局价格监测定点单位,确保价格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完成药品、市场主副食品、日用工业品、房产价格等监测报告8大类460份,监测分析报告8篇,为上级部门决策提供了最基础的依据。
(七)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市资源类产品价格改革政策。配合上级价格部门做好落实成都市物价局非居民生活用水、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价格政策,协调簇桥、金花、机投片区趸售自来水价格,争取最大限度的优惠政策。
(八)加大“清费、治乱、减负”力度,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
一是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完成涉及全区11个收费单位33个大项623小项的涉企收费审核工作。二是加强涉农价格和收费管理工作,完成我区9个部门12大类涉农行政事业收费和5个单位5大类涉农价格的审核、公示工作。三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票据使用监管,审核40个学校,30余个单位财政监管票据10000余本,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帮助3家单位整改规范了收费行为。
(九)充分发挥价调基金作用,促进惠民、利民政策落实
按市价调办要求继续执行对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每人每天免费配送一盒学生饮用奶和一个鸡蛋政策。在市场改造方面为我区两个农贸市场改造项目无偿补助40万元,改善了群众购物环境、促进了农贸市场价格稳定。配合审计部门圆满完成—xx我区价调基金项目使用审计工作。
(十)继续开展教育收费监管,做好定期成本监审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公办学校收费政策,完成全区公办49所中小学20xx年春季、秋季银行代收学杂费政策及标准的审核工作,涉及学生66814名;同时抓好了“免收我市常住人口子女和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子女全部课本费、作业本费”优惠政策的落实。二是加强机动车停放收费的监管,办理我区机动车临时占道停车收费核准92件、公共临时占道停车收费核准205件。三是切实加强民办学校收费成本监审,为合理确定其价格水平和收费标准提供依据,探索实行垄断公用行业成本价格信息披露制度,完成民办学历学校成本监审4家,幼儿园教育成本监审3家。此外,在20xx年的工作中,我局在抓好常态工作的同时,积极抓好热点工作和政府临时交办的工作。针对幼儿园入学难和医院护工费纠纷问题,主动深入调研,完成的《关于医院护工费问题的调查》和《幼儿园成本调查》两篇报告获得了省、市相关部门的肯定。
(十一)继续推进规范化价格认证中心建设,积极做好价格鉴证工作
完善各项制度和机制,做好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委托的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工作。截止11月底,共受理委托各类价格鉴定案件796件,鉴定价值1173余万元,无复核裁定案件发生。同时,积极开拓价格认证新领域。一是积极开展火灾直接损失价格鉴定工作。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公安厅《关于规范火灾直接财产损失鉴定工作的通知》(川价发【20xx】8号)文件精神,对火灾直接财产损失价格鉴定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认真学习和研究。今年已完成失实价值鉴定4起,客观、公正的鉴定结论得到了消防部门和当事人的好评。二是认真开展涉税财务价格鉴定试点工作。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要求,我局已被省物价局确定为试点单位,我局进行了充分的组织,落实了人员、机构和培训工作,为全面推进涉税财务价格认定作好了前期准备。
二、特色目标
1、加强价格诚信建设。为“商务高地宜居武侯”服好务。今年,我局深入推进明码标价和明码实价工作,已授予武侯区“女鞋之都”、伊藤洋华堂等五家明码标价示范商场,授予武侯区第三人民医院、成都蜀信物业公司等4家单位价格诚信示范单位,打造了“武侯祠锦里商品明码实价示范街”,成为成都市旅游市场价格规范的名片;晋阳街道龙湾农贸市场、韵华农贸市场成为“明码标价示范市场”,已走在省、市规范化农贸市场的前列,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以及销售商家的大力支持。特别是调动了当地群众的普遍赞许。
2、价格公共服务进院落工作成绩斐然。一是在城区无专业化物业管理的110个居民院落公示涉民收费项目标准,提高收费政策的透明度,保障居民的知情权,规范院落收费行为。二是在电脑城、伊藤、人人乐等商场及旅游景点设置12358举报电话警示牌25个,畅通投诉途径,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物价自查报告5
自接到开展全国医药卫生服务价格大检查的通知后,我院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各临床及医技科室对本科室的医疗服务收费项目逐项进行自查自纠,并进行深入的剖析,特别对于6月份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专项检查,相关问题已经得到了落实与解决。目前我院严格按照《自贡市医疗服务价格》(试行)收费标准执行,没有发现多收费、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自立项目收费、自定标准收费、挂靠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
但为做到防微杜渐,我院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要求,组织各临床、医技科室医务人员认真学习和掌握《自贡市医疗服务价格》(试行),所有收费标准一律按二乙以下下调20%的标准执行;坚持一切财务收支活动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医疗服务价格采用计算机统一划价,各医技、临床科室不得划价,杜绝人为乱划价、乱收费现象。
(二)成立了物价监督领导小组。为更好地规范各项收费,医院专职物价员定期对临床科室、重点环节的物价计量进行监督、检察;同时,为使小组成员了解和掌握有关物价、计量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医院还对小组成员进行了专门的培训。
(三)为增加收费透明度,医院在门诊大厅制作了医疗服务价格公示栏,添置了价格流动显示屏,接受患者监督;医用材料价格一律
按规定程序上报物价部门批准后,按规定的加价率加价执行;认真建立健全医疗费用“一日清单”制度,让病人“看明白病,花明白钱”。
(四)规范药品购销和使用工作
1.我院药品采购完全在有相应资质的医药公司采购,并由投资人亲自参与采购,控制了药品购销过程的不正当行为,真正做到所采购的药品货真价实,完全杜绝了药价虚高问题。
2.在药品购销过程中,严格按照四川省卫生厅挂网价格标准执行,并根据国家相关药品降价文件及时调整药品价格。
3.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结合我院抗菌药物应用指南和管理办法,坚持落实临床用药“双十”制度和抗菌药物出入及消耗登记制度,每月将销售量居前10位的抗菌药物进行统计上报,对全院医生开药量进行排名;建立健全临床评价病历制度和临床查房制度等,每月底药房组织临床对门诊、住院处方进行检查,坚决禁止大处方和滥用抗菌药物的现象,做到以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杜绝滥用抗生素增加病人的经济负担。
4. 严格管理特殊材料的上报和审批。对收费项目除外内容和说明中明确规定的可另外加收的材料费,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核后,于规定的加价率范围内执行,在未经批准前一律不准自行收费。
6.逐步调整用药结构,提高国产、有效、低价药品的用药比重,降低进口、高价药品的用药比重,以控制过高的药品费用,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
(五)实行单病种最高限价,有效控制各类医药费用。医院专门
成立了以院长任组长的单病种限价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并印发了《单病种限价管理办法》,组织相关科室根据本科室专业特点,确定了慢性扁桃体炎、骨性关节炎、胆囊结石伴胆囊炎等11种具有代表性的、以现代医疗技术能够达到诊断明确、技术成熟、疗效确切、极少发生并发症(病)的常见病、多发病实行最高限价管理,缩短了患者术前住院时间和平均住院时间,有效地降低了医疗成本,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六)加强行政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投诉接待制度,设立举报箱、意见簿和举报电话,并把处理结果及时通知当事人;财务科、监察室不定期到各科室巡查,并和护理部一起每季度组织各病房护士长进行交叉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同时医院下发了《医疗服务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试行),对于乱收费的现象,医院将根据此制度追究相关责任科室及人员的责任。
医疗收费工作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管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严格按照《自贡市医疗服务价格》(试行)规定的收费级别计费,有效规范我院的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行为,增强价格收费自律意识,杜绝医疗乱收费现象,切实减轻广大患者就医负担,使医疗收费工作健康、有序、规范运行。
物价自查报告6
根据《市审改办公室关于报送“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自查报告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全面细致的开展了自查。今年以来,市物价局学习贯彻上级工作部署,积极履行职能,扎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改革工作,将工作重点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移,建立规范有序、公开透明的收费管理制度,不断优化服务企业发展环境,切实将中央和省市各项减费降成本措施落到实处。
一是放开价格管理权限落实到位。根据《湖北省定价目录》(鄂价办[]99号)相关条款内容,将没有列入目录清单的民用爆破器材、部分农副产品、非保障性和具备协商条件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价格和收费项目,全部落实放开实行市场化调节,同时加强完善监管措施,严格做到“目录之外无定价”的要求。
二是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动态管理。贯彻上级文件要求,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宜城市物价局关于落实收费报告公示制度的通知》(宜价字[2015]15 号)等文件,清理汇总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并形成收费清单,实行动态清单管理。同时组织涉及收费的单位对本部门“行政事业性、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进行规范,要求各单位将涉及收费的“项目名称、收费性质、收费范围(对象)、征收标准、征收依据、征收程序、减免政策”等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政策。贯彻落实《湖北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取消部分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的通知》(鄂价费[]99号)文件精神,决定从11月1日起降低公安(补办户口簿工本费,汽车、挂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摩托车反光号牌工本费,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临时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和驾驶证工本费,机动车抵押登记费。)、民政(婚姻登记费,收养登记费中的收养申请手续费、收养证工本费、收养登记调查费、解除收养关系登记费,降低殡葬基本服务(包括遗体接运、一般普通设施存放、火化和骨灰寄存)收费。)、人社(人事合同仲裁费)、住建(房屋登记费,房屋转让手续费新建、改建、扩建房屋白蚁防治费。)、交通(高速公路损失赔(补)偿收费中的占(利)用公路费和超限运输补偿费)、水利(水土保持补偿费)6个部门1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取消地籍档案资料信息咨询服务费、地震安全性评价服务费、房地产档案服务费、城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保管服务费和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服务费5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相关价费文件(详见附件)一律废止。
四是优化服务规范政府定价程序。对纳入《湖北省定价目录》的燃气、供水、交通运输、教育、文化旅游、养老服务、殡葬服务、房地产及物业服务、供电供水供气延伸服务等政府定价项目,严格遵循定(调)价程序,完善政府定价过程中的成本监审、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专家论证、集体讨论、公布结果等业务流程,保证工作程序明晰、规范、公开、透明,服务工作优质高效。
物价自查报告7
两年来,我局紧紧围绕贯彻实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认真规范执法行为,大力优化价费环境,整顿经济秩序,重点在依法治价意识,强化自我约束,完善有关制度,提高全体工作人员行政执法质量的水平上,主要做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学习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做到学以致用
我们根据物价工作应执行的法律法规,把学习法律法规纳入“四五”普法内容,主要学习内容有《价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湖北省行事业性收费管理办法》等种法律法规,同时做到四个结合,即集体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学习法律法规与学习业务知识相结合;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集体讨论与中心发言相结合,并做到四有,即:有学习计划,有学习资料,有中心发言人,有学习笔记。县组织的法制培训班,每次我们都做到按人按时参加,努力做到学以致用,都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二、明确职责和义务,依法行政
物价局即是行政执法部门,又是经济管理部门,担负着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负责监督检查国家价格,收费法规在本地区的执行情况。有关法律法规都明确了职责和义务。如:
《价格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一部重要法律。它的颁布,对于规范价格行为,发挥价格合理配置资源的作用,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保护消费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规范了政府定价行为和经营者价格行为;规定了价格监督检查的秩序,处罚尺度及要追究的法律责任。
《湖北省行政事业收费管理办法》作为地方性行政规章,是调整社会收费关系、评判收费合法与否的准则,具有很强的法律效力。它规定一切党政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及经济管理部门,在实施收费的过程中,都必须受《办法》的制约。作为收费对象的公民、法人及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均受到《办法》的保护。《办法》赋予的职责,一是制止乱收费,打击违法收费行为,二是规范收费行为,协调收费内部关系,建立正常的收费秩序;三是维护合法收费,保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
我们根据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和义务,结合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及市场化进程加快情况下依法行政的形势,以及国家和社会对价格工作的严格要求。认真规范执法行为,强化自我约束,不断提高了全局行政工作人员的执法质量和水平。
三、加大清费治乱力度,以法规范价费秩序
我局按照价格透明、收费行为规范。监督检查有力,企业、消费者和农民负担明显减轻的目标,做了以下主要工作:
⒈进一步完善涉农价费公示制,迎接全省涉农价费检查楚天行活动。为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价格的收费政策,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省委、省政府决定××年继续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检查“楚天行”活动。我局在县委和市局领导重视下,一是以涉农价费公示牌入手,在全县各乡镇村及乡镇各收费部门已建立公示牌的基础上,对下达调整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指导乡镇及时变更公示内容,同时在《房县报》、电视上予以公布。二是对涉农收费进行重点检查。在“楚天行”检查团到来之前,我局组织开展
物价122[5篇]
本文2025-01-09 01:58:19发表“自查报告”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sowenku.com/article/1135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