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维修保养合同范本(5篇材料)

栏目:协议书发布:2025-01-08浏览:1收藏

第一篇:消防维修保养合同范本

消防维修保养合同范本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消防维修保养合同范本,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消防维修保养合同1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____年___月___日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为了保障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签署本维修保养合同。

第一条:合同双方

甲方:

乙方:

第二条:合同对象

(具体工程名称和甲方报公安消防机构验收或已经投入运行的建筑消防设施:)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喷淋冷却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火分隔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消防通讯设备□移动灭火系统□其它消防设施

注:在选定对象的方框中打“√”,没有的打“×”。

第三条:合同执行目标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技术规范,对合同范围进行维修保养,保障其正常运行。

第四条: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提供合同范围内经公安消防机构认可的全部施工安装竣工图纸及所有消防设施的合法合格手续;承担因合同对象本身的质量问题或使用过程中产生价值100元以上的维修费用以及元器件更换费用(第一年保修期内的除外);负责消防设施系统的日常运行管理;发现问题及立即通知乙方并为乙方执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工作方便;按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支付方式支付乙方维修保养费。

乙方责任: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对甲方提供的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进行维修保养,保障其正常运行(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等因素除外);对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除进行定期维修外,在接到甲方消防设施故障的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派人前往维修;定期向甲方和消防机构报告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

共同责任:遵守和执行国家、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共同商定并执行《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守则》;定期共同向公安消防机构报告合同对象的运行情况并接受其监督。

第五条:合同执行期限

本合同执行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六条:合同金额、付款方式

合同总金额:本合同消防系统维修保养费,大写人民币:伍仟捌佰伍拾元整(5850元)。在工程承包款中预留。

付款方式: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生效后,由甲方在合同第一年第七月第一周之内向乙方支付本年度维修保养费的50%(2925元);第二年度第七个月的第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另外50%(2925元)。

□现金□转帐支票□银行托收□电汇

第七条:违约责任

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有违约,则由违约方按未执行部份合同金额的50%向对方赔付违约金;

如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限支付维修保养费用,按合同总金额3%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如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维保养职责,按合同总金额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其它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者其委托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应报公安消防机构备案(影印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九条:双方签章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第十条:联系方式及帐号

单位:

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

传真:

单位:

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

传真:

消防维修保养合同2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服务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的消防设备委托乙方进行维护保养,达成如下协议条款,共同遵守。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地点:

三、委托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保修服务的消防设备共有____个系统,包括:

(1)火灾自动报警/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2)消火栓系统

(3)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2、消防系统的维护保养:共 个月

四、协议起止日期: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为生效,有效期为___年__月 日 至 __年_ __月 日。

五、双方义务和责任:

甲方:

1、甲方需提供消防系统的.全套竣工资料,如果竣工资料不全,应提供消防平面图或建筑结构图,以保证乙方的维护保养工作能得到顺利进行,其中包括消防水系统、电系统的系统图及平面图,主要消防产品资料等。在维护过程中,乙方如需原设计、施工单位提供有关资料,甲方应牵头做好协调工作。

2、甲方应安排专职值班员24小时值班,值班员能够正确操作设备,遇有故障情况及时通知乙方。

3、值班员对设备运行情况做好日常记录,认真填写故障报修单并及时报修,对重大修理项目积极组织协调。

4、甲方如进行装修,必须事前通知乙方,不经乙方同意,装修方不得随意打断、更改消防线路;移动或拆除探测器。装修改造期间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由甲方负责。

5、保养期间甲方应派相关人员并提供便利条件,协助乙方的工作。

乙方:

乙方承接消防系统的维护保养任务后,对该工程消防系统做到精心维护,科学检修。

1、乙方派驻现场技术人员一名,维保的乙方人员应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及作息时间,充分尊重甲方的意见,与甲方密切协调配合,完成每日的维护保养工作。

2、协议生效一个月内乙方负责对甲方年有消防值班人员进行一次培训。

3、消防值班人员如有变动,乙方随时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详细介绍系统的组成、日常操作、注意事项等,使每位值班人员可以正确和熟练操作设备,掌握发生火灾或故障时的处理方法。

4、在对某些隐蔽工程进行维修时,乙方应尽量保护原设施,若不可避免要对原装修进行改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5、乙方应严格执行日常维修、定期检修和紧急排故等维护保养工作。每次保养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一份由乙方技术人员签名的保养记录,并由甲方主管领导或指定代表签字确认。

6、乙方在维护保养期间负责各消防设备的清洁工作

7、消防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损坏乙方负责维修,如果设备严重损坏至无法修复需要更换时,乙方需向甲方主管部门提出,经甲方同意后再行更换,更换费用由甲方承担,并按设备报价合理收取。

六、维修费用及其付款结算办法:

1、经双方协商,该项工作每季度的维护保养费__元。

(大写: 元整)。

2、协议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一周内支付协议额的____%的维护费,即: 元。

(大写: 元整)。

3、需维修更换的故障设备,元以下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打印纸、色带、滤波器、二极管、三极管等维修配件;500元以上费用或非自动报警系统设备时,由甲方承担。

甲方:

乙方:

日期:

消防维修保养合同3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北京市有关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及消防监督检查的有关规定,为了保障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签署本维修保养及消防检测合同,结合具体情况,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维修保养名称:综合服务楼

二、维修保养范围:

综合服务楼消防维保范围包括地下三层至地上四层,建筑面积约为 万平方米。

乙方负责下列建筑消防设施中的相关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消防水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

3、防、排烟消防联动系统;

4、防火卷帘门消防联动系统和电梯迫降系统;

5、消防通信和消防广播设施;室外消火栓系统。

三、检修标准:依照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进行。

四、维修保养期限:

自20xx年4月22日起至20xx年4月21日止。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内,双方可协调延长合同。

五、维修保养方案:

详见附件一《消防维修保养方案》。

六、维修保养及消防检测费用:

详见附件二《消防维护保养合同费用表》

七、甲方责任:

掌握建筑消防设施的使用、操作规程,落实值班和管理措施;管理人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要求,具有专业的技术和消防常识。

1、甲方为乙方的维修检测工作提供必要的配合。

2、甲方派专人陪同并配合乙方测试及检测的全过程。

3、提供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方式,以便于沟通和处理相关问题。

4、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有监督和指导权。

5、甲方指派专职消防值班人员负责消防设备的日常操作管理,出现问题应及时应急处理,并负责通知乙方进行维修处置。

6、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且在甲方书面通知后叁日内不予改正,甲方有权自行终止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负责承担。

八、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上述建筑消防系统的维修保养,保证消防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乙方每季度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查看,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维修和处理,并保障维保系统正常使用。

3、乙方每季度对火灾报警系统进行一次测试(全年共四次)每次测试25%。,水喷淋系统及消火栓系统每六个月进行一次测试(全年共两次)每次测试50%。

4、每次测试前,乙方向甲方报送测试维修计划,以便甲方安排工作;测试后,提供《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报告书》;此报告书一式两份,经双方有关负责人签字后各保留一份。

5、每次设备维修保养结束后,由乙方填写维修保养记录表,甲方予以签字确认后存档。

6、如发现隐患及时通知甲方;如发生火情,立即处理火情的同时30分钟内通知甲方。

7、在消防系统出现故障的情况下,乙方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对故障进行排除,如不能修复,则向甲方单位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应的改善意见,如遇紧急情况时,维护方应在四小时内到达现场。

8、对故障零部件易损易坏的,确需更换的,向甲方建议,并出示更换部件予以证明。

9、配合检测公司按照消防规范要求对消防系统进行消防检测。

10、提供消防法规方面的咨询服务,协助甲方单位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和制定消防应急预案;配合甲方进行消防演习以及消防联动试验。

九、合同总金额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元)。

2、合同后签订后按季度进行付款,在第一个维修保养季度开始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元整),在第二、三、四个维修保养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5%(。

3、合同期满后,可以续签合同。

4、以上合同价款不含探测器清洗及设备更换费用,如发生按附件三中价格执行,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十、违约责任:

1、当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履行责任、义务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当乙方不按合同的约定履行责任、义务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十二、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壹年,自双方签字之日起计算。

十三、本合同附件一:消防维修保养方案、附件二:消防维护保养合同费用表、附件三:消防系统维保的补充报价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第二篇:消防维修保养合同

消 防 维 护 合 同

甲 方:

乙 方:

为了加强和落实市防火安全工作,确保大厦消防系统工程正常运行,保证大厦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安全可靠,经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公司进行维护及保养,为明确双方责任,特签订以下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条费用及付款

1、保养维护费年共计83000元整。

2、合同生效后10日之内甲方应付给乙方维护款70%,即58100元整。维保到期10天内付清余款,即24900元整。

第二条工作内容及标准

2.1 工作内容

2.1.1 定期(以维护保养收费表上所列次数为准,下同)检查消防控制室、水泵房运作环境及火灾报警控制主机、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火灾联动报警按钮、警铃、声光报警器、模块、火灾显示盘、消防泵、喷淋泵、泵控柜、洒水喷头、阀门等设施是否处于正常完好运作状态。

2.1.2 当所维保的系统发生故障时,及时到达现场排除故障。

2.1.3在维保过程中发现有损坏设备维保方应尽力修复。如确实不能修复,维保方应告知业主方,确定更换后由维保方购买,支出款额报至业主方结算。

2.1.4 对所维保的系统提供技术咨询及合理的讲授。

2.1.5 协助业主处理好被维保系统运行中所产生的相关技术疑难问题。

2.2 工作程序

2.2.1 每季度正常检查日期:由双方确定整个维保期的具体检查日期,在双方维保合同中得到体现,有特殊变化更改需经双方提前三天确认。

2.2.2 所维保的系统发生故障时,由物业或业主方及时通知维保方,维保方及时派 1

人员到现场,维保方人员在工作时应出示维保工作单,在工作结束后,应由物业或业主方代表对其所做的工作单签署意见。

2.2.3 遇有需更换配件材料或当日不能修复的系统,维保人员应及时将系统修复的工期、材料清单及维保方案告知物业或业主方。

2.2.4 对被维保系统所产生的非维保范围的故障问题,如:人为损坏、自然损坏等,维保方人员应在事先及时将情况告知业主或物业方,并取得业主方或物业方的书面确认后,方可再行修复和排除故障。

2.2.5 业主方或物业方对所维保的系统、维保人员有意见或分歧时,可打投诉电话与维保单位联系、解决。

2.3 工作标准

2.3.1 火灾报警系统各设施故障排除工作流程

2.3.1.1 火灾报警控制主机:先进行自检、排故。从报警故障原因、消音、复位、火警信号、报警记忆、备用电池等功能测试一遍,然后再检查线路或其它方面的故障原因。

2.3.1.2 探测器检查:采用专用检测仪器对探测器作模拟火灾响应试验和故障报警试验,并检查环境情况,找出病因,然后做出排故方案。

2.3.1.3 信号回路检查:采用专用检测,对回路电压、回路运作电阻、回路对地电阻进行测试(只针对回路所控制的范围),找出病因,然后排除故障。

2.3.1.4 手动报警按钮检查:进行模拟火灾响应试验和故障报警试验,抽检5%查看损坏或环境情况。

2.3.1.5 警铃检查:进行模拟火灾响应试验和故障报警试验,抽检5%查看损坏或环境情况。

2.3.1.6 线路检查维护:针对性对管线、接线箱(盒)等线路进行检查,对不需更换材料的管线及时修复,并告知结论。

2.3.1.7 当业主或物业对所维保的系统故障确认并通知维保方后,维保方应在24小时内赶到现场抢修,并及时修复。特殊情况无法及时到达或修复时,维保方应及时告知业主或物业方情况并取得业主方的谅解。

2.3.1.8 对应清洗的探测器,及时告知业主方组织清洗及方法。

2.3.1.9 工作结束后,应告知业主或物业方相关注意事项。

2.3.2 消火栓系统

2.3.2.1 定期检查消防泵房的工作环境、消防栓泵、稳压设备、消火栓泵控柜、管网、阀门、水泵接合器、室内外消火栓、储水设施等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2.3.2.2 消防泵房现场手动启动、停止消火栓主、备泵及稳压泵,并在消防控制中心观察其运行、停止反馈信号,定期进行全样检测。

2.3.2.3 消防控制中心远程手动启动、停止消火栓主、备泵及稳压泵,并在消防控制中心观察其运行、停止反馈信号,定期进行全样检测。

2.3.2.4 利用消火栓箱内的消火栓按钮远程联运启动、停止消火栓主、备泵及稳压泵,并在消防控制中心观察其运行、停止反馈信号,定期进行全样检测。

2.3.2.5 用最不利点消火栓放水启动消火栓稳压泵,检查管网压力和水质,定期进行全样检测。

2.3.2.6 检查室内消火栓箱及内部配件情况,每月按安装总量30%抽样,定期进行全样检测。

2.3.2.7 检查室外消火栓安装、外观是否完好,定期进行全样检测。

2.3.2.8 工作结束后,应告知业主或物业方相关注意事项。

2.3.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3.3.1 定期检查消防泵房的工作环境、喷淋泵、稳压设备、喷淋泵控制柜、湿式报警阀、管网、阀门、洒水喷头、水力警铃、水流指示器、末端放水装置、水泵接合器、储水设备是否正常完好状态。

2.3.3.2 消防泵房现场手动启动、停止喷淋主、备泵及稳压泵,并在消防控制中心观察其运行、停止反馈信号,定期进行全样检测。

2.3.3.3 消防控制中心远程手动启动、停止喷淋主、备泵及稳压泵,并在消防控制中心观察其运行、停止反馈信号,定期进行全样检测。

2.3.3.4 用末端放水装置进行放水试验,启动自动稳压泵及喷淋主、备泵,并在消防控制中心观察其运行反馈信号,同时观察湿式报警阀、水流指示器、水力警铃报警功能是否正常,定期进行全样检测。

2.3.3.5 检查喷淋泵接合器外观、周围等否处于完好状态,定期进行全样检测。

2.3.3.6 工作结束后,应告知业主或物业方相关注意事项。

2.3.4 消防广播通讯系统

2.3.4.1 定期检查电话插孔、重要场所的对讲电话、播音设备、扬声器等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2.3.4.2 每月按安装总量30%试验电话插孔和结讲电话的通话质量,定期进行全样检测。

2.3.4.3 定期按安装总量30%试验选层(或选区)广播,检查广播声级是否正常,定期进行全样检测。

2.3.4.4 每季度进行线路维护检查,确保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2.3.4.5工作结束后,应告知业主或物业方相关注意事项。

2.3.5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2.3.5.1 定期检查消防联动控制台上的各种控制按钮、信号灯、消防电源及切换设备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2.3.5.2 定期试验消防电梯的迫降功能是否正常,以及被联运的其它消防设施功能是否正常。

2.3.5.3 定期试验消防电源的末端切换功能是否正常。

2.3.5.4 定期进行切断非消防电源切断试验。

2.3.5.5 工作结束后,应告知业主或物业方相关注意事项。

2.4注意事项

2.4.1 所维保范围的系统设施,特别是控制室以外的被维保消防设施。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或拆毁。若需移动或拆毁,应先经得业主或物业方、并通知维保单位经确认后方可实施。

2.4.2 对非维保系统所产生的自身问题和故障,维保方酌情收取成本费,每人次不低于300元。

2.4.3 物业方或业主方对管理、所维保系统的物业人员在发生异动或变更时,应与接手人做好任内的书面交接纪录,特别是技术方面记录,必要时应向维保方出示。

2.4.4 对平日消防等职能部门提出的消防方面检查或整改意见,业主或物业方在收到后,应及时告知维保方,以便及时处置。未及时告知,贻误维保时间,应由贻误方承担损失责任。

第三条 其他

1、本合同有效期 壹 年,合同期满后,双方可续签,本合同自 2006 年 7 月 15 日

起执行。

2、保养期自2006 年7 月 15 日至2007 年 7 月 15 日止。

3、合同一式肆份,各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

注:

1、大酒店:38000元

2、物 业:11000元

3、其 它:34000元

甲 方:上海有限公司乙 方:上海有限公司

代 表:代 表:

日 期:日 期:

24小时报修维护

报修电话:(白天)

(夜间)

联系人:

第三篇:消防维修保养合同

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合同

建筑名称: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

2015年 3 月 日

山 东 省 公 安 厅 编制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

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合同

甲方(托修、托保方): 乙方(承修、承保方): 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山东省消防条例》,结合具体情况,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维修保养建筑名称:区

二、维修保养范围:乙方负责本合同维修保养建筑范围内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详见《烟台消防设施保养方案书》),具体如下:

1.建筑防火分隔和安全疏散设施;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3.消防给水设施;4.消火栓系统;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6.防烟、排烟设施;7.消防电气和通讯设施;8.消防电梯;9.其他消防设施。(详见建筑消防设施名录)

三、维修保养期限:壹年。维修保养期限的起始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后,乙方正式进场开始对甲方园区内建筑消防设施实施维修保养之日起计。维修保养期限满前一个月,双方无异议可另行续签合同。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认真遵守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明确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归口部门、管理人员及其工作职责,建立建筑消防设施值班、巡查、检测、维修保养、建档等制度;

2.制定消防设施操作规程,明确操作人员。

3.甲方保证消防控制室每天24小时均有人值班,并做好值班记录。甲方值班人员掌握建筑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操作规程,一经发现消防设备发生故障,应立即通知乙方。

4.按照有关规定对消防设施进行值班检查、巡查、检测;

5.发现消防设施存在问题和故障及时通知乙方修复,并承担违规操作造成故障和不及时通知维修发生的责任;

6.不应擅自关停消防设施。因故障维修等原因需要暂时停用消防系统的,需经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并有确保消防安全的有效措施;

7.储备一定数量的建筑消防设施易损件或与有关产品厂家、供应商签订相关合同,以保证供应。根据需要及时更换配件,承担建筑消防设施换件和维修保养费用。

8.乙方不按规定履行维修保养职责、出具虚假维修保养报告的,甲方有权解除维修保养合同。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需在合同签署后30天内作一次消防系统全面测试,并提交测试报告。对在测试中发现的问题提交维修及整改计划给甲方,严格遵守本合同及维修保养工作规定、维修保养工作细则的要求,以确保项目内消防系统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2.依法取得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资质并保证合同期内资质的有效性;

3.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遵守科学和职业道德规范,依法开展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业务,保证维修保养后的建筑消防设施质量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4.制定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计划,派遣已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高级技能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保养人员(每次至少2人)每月定期维护保养本合同约定的建筑消防设施,如实出具《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报告书》,并抄送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5.接到甲方故障报告后,派遣已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技师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维修人员(每次至少2人)24小时内到现场修复存在问题和故障的消防设施,并承担不及时维修发生的责任;

6.维修期间确需暂时停用消防系统的,必须报经甲方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故障排除后要进行相应功能试验并报经甲方消防安全管理人检查确认;维修情况要如实记入《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

7.对消防设施故障零部件提供临时备件;确需更换的,向甲方提出建

附件1:

建筑消防设施名录

一、建筑防火分隔及安全疏散设施

1.防火门(包括自行关闭、顺序关闭设施,反馈信号)2.防火窗

3.防火卷帘(包括手动、自动控制装臵)4.防火阀 5.推闩式外开门

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各类报警触发器件

2、各级报警控制器

3、各种警报装臵

4、系统接线装臵

5、系统接地装臵

三、消防给水设施

1、消防水池(包括取水口、取水井)

2、消防水箱

3、消防水泵(包括试验和检查用压力表、放水阀门)

4、稳压泵、增压泵、气压水罐、泡沫罐等

5、水泵接合器

6、管网及阀门

四、消火栓系统

1、室外消火栓(包括标志)

2、室内消火栓(包括消防水枪、水带)

3、启动按钮

4、管网及阀门

5、消防卷盘(包括胶带和喷嘴)

五、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水源及供水装臵(水池、水泵、增压设施、水泵接合器等)

2、各类喷头

3、报警阀

4、控制阀

5、水力警铃

6、末端试水装臵

7、压力表

8、水流指示器

9、充气、排气装臵

10、管道及阀门

六、防烟、排烟设施

1、排烟窗控制装臵(自动或手动)

2、挡烟垂壁

3、机械防烟设施(1)送风口

(2)压差自动调节装臵(3)机械加压送风机(4)风道

(5)消防电源及其配电

4、机械排烟设施(1)排烟风机

(2)排烟口(包括手动和自动开启装臵)(3)排烟防火阀(4)排烟道

(5)消防电源及其配电

第四篇:商场消防维修保养合同

深圳市建筑消防设施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委托单位:深圳市商场有限公司承接单位:深圳市工程消防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维护保养合同

商场消防系统维修保养 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028号商场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

委托方:深圳市商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接方:深圳市工程消防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委托乙方实施 商场 消防系统设施巡查、维护保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责任、权益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制定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在合同履行中共同遵守。

第一条 维护保养内容、期限及费用

1.1甲方委托乙方对其指定建筑的消防设施进行巡查、维护保养,具体如下: 建筑名称: 商场

地 点:

维护保养工程范围:商场商场、停车场和商场集团写字楼 1.2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仅限于以下消防系统内容:

1.2.1 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包括(燃气报警、事故强排风)。1.2.2 消防主机联动控制系统。

1.2.3 消防广播的切换及消防对讲电话系统。1.2.4 消火栓系统(包括水炮系统)。1.2.5 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包含水幕系统)。1.2.6 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1.2.7 消防排烟系统。1.2.8 防火卷帘门和防火门。

1.2.9 消防疏散指示及楼梯通道应急照明。1.3维护保养期限:

本合同维保期限为12个月()。1.4维护保养费用:

本合同维保费为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 技术资料及图纸提供 甲方于本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的图纸和资料如下: 2.1 图纸:

2.1.1消防给水系统(含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泡沫等); 2.1.2防排烟系统;

2.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含联动、紧急广播、消防电话); 2.1.4气体灭火系统。2.2 技术资料

2.2.1消防控制设备(含自动报警控制器、联动控制器、广播通讯柜、气体灭火控制器等)的原理图、端子接线图。

2.2.2消防被控制设备(含消防水泵、防烟/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电梯、非消防电源、应急照明等)控制柜的原理图、端子接线图。2.3设备资料

2.3.1消防给水设备(水泵、报警阀、压力开关、信号阀、水流指示器等)产品说明书。2.3.2灭火系统设备(灭火剂储存装置、启动装置、选择分配装置、称重装置和警报装置等)产品说明书。

2.3.3火灾报警设备(含报警控制器、各种模块或中继器、探测器、气体灭火控制器等)产品说明书。

2.3.4防排烟设备(含风机、风阀等)产品说明书。

2.3.5防火分割设备(防火卷帘门及闭门器装置、启动控制装置等)的产品说明书。2.4其它文件

2.4.1 消防设备的运转记录。2.4.2 消防系统调试报告。2.4.3 消防系统编码表。

第三条 甲方责任 3.1甲方委任 为该项目的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和协调,甲方的代表人必须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若甲方代表变更,须提前 七 天通知乙方,其接任者必须全权承接前任应负的责任。

3.2 负责协助乙方进行维护保养过程中的全面工作。

3.3 负责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水、电供应;协助办理乙方人员相关的出入证件。3.4 负责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垂直运输。

3.5 负责通知商铺等相关人员有关维护保养的工作协调问题。

3.6 负责商场消防通道畅通和商铺日常管理巡查,消除安全隐患,预防火灾的发生。3.7 按合同支付维护保养费用。3.8 负责审核所需购置更换的配件。

第四条 乙方责任

4.1 乙方委任 电话: 为本项目日常维护联系人。乙方委派人员常年(每日两人次)早中班留守商场值班并对本项目实施日常巡查、维护保养。4.2 乙方维护人员名单应于本合同生效后 三 日内以书面形式送交甲方备案,当人员发生变化时应提前 七 天通知甲方。

4.3 乙方消防维修人员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甲方的工作指导和工作安排。

4.4 乙方按照合同附件1的相关内容及时间要求进行维护保养,所有记录应如实填写,并会同甲方代表共同签字确认。

4.5 除例行检查、保养外,如系统发生故障时,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一般故障应该立即排除,严重故障应该在12小时内修复。当需超过1天尚无法修复时,需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将增加日常管理人员与维保单位工作人员一同作好维修期间的安全防范,同时维保方增加技术力量,尽快修复故障。

4.6 乙方对设备进行维修、更换零件需经甲方认可后方可进行,具体约定按本合同第五条款执行。

4.7 培训、指导甲方管理部门相关人员熟悉和正确使用、操作本项目的消防设备设施。4.9 在维护保养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消防系统或消防产品的损坏,则由乙方负责维修或更换。

4.10 协助甲方做好本项目装修消防系统二次整改工作。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做好本项 目的消防系统的整改工作,配合程度及相关费用另行协商。4.11 做好消防设施资料建档工作,及时更新老的资料。4.12协助并参与甲方进行消防演习、验收、检查等工作。

第五条 更换材料、设备的供应

5.1系统终端设备如发生老化等自然损坏,不能满足安全工作和系统运行的要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书面意见。

5.2消防设备零部件更换价格在200元以下的材料费(材料单价)由维保单位负责,单件价格超过200元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在维保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修为主的原则,确需更换零件时,乙方应及时写出书面说明,由甲乙双方共同论证确定,待甲方认可后方可实施(甲方可自行购买或委托乙方购买)。

第六条 维护保养费用的支付

6.1 本合同消防维修保养款的支付方式为按全年四季度平均支付,乙方于每季度末向甲方提交相关发票和付款申请,甲方在收到相关资料以及本季度消防系统维保记录和运行状况说明,经甲方检查合格后15天内支付本季度的维修保养工程款。如经甲方检查不合格,均按附件2《商场消防维保服务要求及维保质量考评标准》扣除相应的费用。

第七条 争议、违约和索赔

7.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首先应本着友好合作态度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仍不能解决,任何一方有权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7.2 违约

7.2.1 违约的处理: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7.2.2 违约金的标准: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合同,均属单方违约,违约方除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外,必须向对方支付不少于合同价款 5% 的违约金。7.3 索赔 7.3.1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各种费用,造成乙方经济损失,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A)索赔事件发生后二十天内,向甲方发出书面的索赔通知并提供合法正当索赔理由和相关证据。

(B)甲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十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十天内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被甲方接受。

7.3.2 乙方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甲方可以按以下规定向乙方索赔。

(A)索赔事件发生后二十天内,向乙方发出书面的索赔通知并提供合法正当索赔理由和相关证据。

(B)乙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十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甲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乙方在十天内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被乙方接受。

第八条 安全工作

8.1 乙方在保养过程中应按安全工作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操作者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

8.2 若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甲方代表。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8.4 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负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8.5 乙方须为自身人员办理各类保险并承担保险费用。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9.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行生效。9.2 在本合同自然失效前一个月内乙方应主动向甲方联系续签合同事宜,甲方在合同期最后一天24小时内无答复则从零时起视为自动终止合同。

9.3乙方不及时履行维修责任或维修质量不达标,经二次返工仍不达标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条 合同的份数

10.1本合同正本壹式伍份,甲三份乙方贰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附件:附件1:商场消防维保工作内容及要求

附件2:商场消防维保服务要求及维保质量考评标准

委托方(盖章):深圳市商场假日

承接方(盖章):深圳市工程消防机电

广场有限公司 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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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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