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全国模范官周春梅同志事迹心得优选参考(精选合集)
第一篇:学习全国模范官周春梅同志事迹心得优选参考
我们头戴法徽,肩抗天平,这正义与公平,就是我们毕生的信仰与坚守。下面是由小文档下载网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习全国模范官周春梅同志事迹心得优选参考”,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学习全国模范官周春梅同志事迹心得优选参考【一】
周春梅,女,苗族,x龙山县人,1976年1月出生,1999年7月参加工作,200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系x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2021年1月12日,因不徇私情多次拒绝犯罪嫌疑人向某为其案件打招呼的非法要求,被向某残忍杀害,年仅45岁。
决定指出,周春梅同志始终以党和人民事业为最高追求,矢志不渝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始终做到对党忠诚、勤勉工作、克己奉公,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践行者,是维护司法公正、推动法治进步的先进典型,是新时代党员干部为民尽责的优秀代表。
省委号召,全省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向周春梅同志学习。要学习她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自觉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对党的忠诚体现在热爱党的事业、执行党的决定、践行党的宗旨上来,不折不扣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落到实处。要学习她敢于担当、坚守底线的职业操守,以对事业极端负责的态度,以对工作极端负责的精神,主动担责,全力尽责。要学习她人民至上、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提高群众工作本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要学习她无私奉献、严于律己的优秀品质,自觉践行共产党人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用模范行动展示共产党人的人格力量。
省委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周春梅同志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把学习她的先进事迹与弘扬英模精神结合起来,与进一步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结合起来,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要引导督促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考察x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扬鞭奋蹄、担当作为,扎实工作、攻坚克难,身体力行把党的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和群众中去,努力在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建设现代化新x的征程中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学习全国模范官周春梅同志事迹心得优选参考【二】
全国妇联做出决定,追授担当正义、克己奉公、为审判事业献出生命的周春梅同志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
周春梅,生前任x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她是x省审判业务专家,参加法院工作17年来,主审了多起重大、疑难复杂的民事及行政案件,多次被评为x高院机关优秀共产党员、办案能手。2021年1月12日,她因多次拒绝犯罪嫌疑人为案件打招呼的非法要求,被行凶报复不幸遇害。
决定指出,周春梅同志坚持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对党的无限忠诚转化为对人民司法事业的执着坚守,精研实干,勤勉尽责,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以实际行动兑现了对党和人民的铮铮誓言,是新时代中国女性牢记使命、担当作为、无私奉献的优秀榜样。
决定号召广大妇女向周春梅同志学习,学习她对党忠诚、信念坚定的政治品格,学习她克己奉公、一心为民的高尚情怀,学习她勇于担当、敬业奉献的优秀品质,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岗位建新功,奋斗新征程,为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贡献巾帼力量。
学习全国模范官周春梅同志事迹心得优选参考【三】
任何伟大的事业都需要楷模的指引。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伟大事业的道路上,一位位楷模前赴后继,以他们的光辉精神带领着法律人不断前进。而今,又一位英雄的人民法官,以生命诠释了公平公正,成为推进我国法治事业向前的启明星。
她不忘党之初心,时刻以人民的利益为根本利益。英国法学家麦克莱说:“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社会矛盾的真正化解,在于能否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的困难。“就案办案”“依法公正”只保证我们司法不犯错误。说到底,这是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护司法人员自身业务安全的基本底线,与“以人民为中心”总有些距离。习近平总书记说:“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实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通过我们的努力能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这是法律人的“德”。我在执行局工作多年,困难的、可怜的人民群众见过不少,也体会到许多时候,法律并不能帮助他们改善生活状况。我想,为他们积极协调各方利益,让胜诉人尽快实现权利,让“诚而不幸”的人重新燃起对美好生活的希望,就是执行工作的“德”。
她不忘法之初心,时刻以公平正义为根本原则。法律的初心应是做公平正义的规则,而法院人的初心,应是敬畏法律、刚正不阿、善良诚实。“头顶三尺是法律,脚下支撑是品节”这句话,很好的诠释了堂堂正正的法院人所应具备的品质:法为天、正为身、节为基。曾有位老师和我说过,法院人,内为方、外为圆,意思就是内应规矩,外需灵活。坚守法律的公平,活用法律以达到正义,是法院人的应有品质。
她不忘法之尊严,时刻牢记“三个规定”为工作红线。法律的尊严、法院的尊严、法官的尊严,在于公平正义的司法。习近平总书记说:“领导干部……要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不要去行使依法不该由自己行使的权力,也不要去干预依法自己不能干预的事情,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做到法律面前不为私心所扰、不为人情所困、不为利益所惑。”周春梅同志拒绝人情烦扰,严格公正司法,不仅是法院人的榜样,也是领导干部的榜样。我们应该看到,总是有人热衷于展示自己的权力,也总是有人热衷于围猎他人的权力。所以,掌握了法律所赋予权力的人,应当净化自己的朋友圈、交际圈,明白哪些人是在保护你,哪些人是在给你下圈套。“三个规定”是习近平总书记领导的党中央对保护我们司法机关、司法人员的良苦用心,是将我国从人情社会转变为法治社会的一剂良方。而贯彻“三个规定”,则是我们实现自我保护的“金钟罩。”我们应以更大的意志坚决贯彻“三个规定”。
通过这次学习,回首十年执行工作历程,我深刻的反省:是否还记得自己的初心?是否愿意去探究每个案子背后的人民群众的真正需求?是否能为了人民群众的真正需求去做额外的工作?是否能坚决杜绝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能否时刻以一颗善良的心来坚守法律的公平正义?我想,周春梅同志的事迹告诉我,这不是可以选择的,而是必须做到的!
学习全国模范官周春梅同志事迹心得优选参考【四】
“法律是一门艺术,它需要长期的学习和实践才能掌握,在未达到这一水平之前,任何人都不能从事案件的审判。”关于司法的专业性,17世纪英国普通上诉法院首席大法官爱德华.柯克曾这么评价。
从x大学法学院毕业后,周春梅在x高院工作了17年,从纪检监察到案件审判,从民商领域到审判监督,经历多次职务和角色的转换,从未放松对自己的要求。
为了节省排队时间多看一会案卷,周春梅总是选择错峰就餐,或者拜托同事打饭回来。一个粉色的简朴饭盒,陪伴了她无数个争分夺秒的中午。
在审理一起芦苇场经营权合同纠纷案时,为了确定芦苇虫害损失责任分配,周春梅研读了十余部芦苇科专著,准确归纳出需要向专家证人发问的问题,其专业程度令当地芦苇总场场长为之惊叹。
“无论繁案简案我们都要对案件负责、对当事人负责、对自己负责。”
出言而必行。负责审判工作的十余年里,周春梅办理的案子没有因过错被改判或发回重审及上访、闹访,撰写的民事判决书获评首届全国法院百篇优秀文书,2019年被评为全省法院审判业务专家。大量矛盾在她的手中烟消云散,许多当事人在她的调解下化干戈为玉帛。
在裁判文书心得《融通法、理、情,倾心谱写裁判乐章》一文中,周春梅写道,“法官具有了法治信仰之初心,司法为民之情怀,则必然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担当。”
借着《我是花下肥泥巴》观后感《我是一名共产党员》,周春梅曾这样剖白自己的心声:
“作为一名人民法官,特别是党员法官,更应该有着像邓平寿那样高尚的品质,真正理解‘头顶三尺是法律,脚下支撑是品节’这句话。”
法治进步的征途,像一场拷问人性、挑战弱点、伴随牺牲的大考,没有铺满鲜花的平坦大道,没有永远热烈的友好掌声。但即使遍地荆棘、险象环生,因为有千千万万心怀理想、不忘初心、义无反顾的“周春梅”们,我们仍然相信前景光明。
学习全国模范官周春梅同志事迹心得优选参考【五】
1月12日7时30分许,x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周春梅,在住所地下车库被犯罪嫌疑人向某杀害,年仅45岁。经警方初步调查,向某与周春梅系同乡关系,向某因事向法院提起诉讼,多次请周春梅为其打招呼均被拒,从而心生怨恨、行凶报复。
这起极端的刑事案件,令人痛心,受到全国高度关注。
1月13日上午,x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周春梅生前同事、同时也是犯罪嫌疑人向某劳务纠纷案申请再审案审判长——蒋琳接受了今日女报谭里和工作室记者专访。
一
周春梅办案子方面有两个特色,一是能办案,二是能办好案。2014年,周春梅在我们院里获得“办案能手”(称号),我记得在《中国审判》杂志上面还有一篇文章,对她的成长有一个报道。
她处理的每一个案件,都是比较大的案子,都是不服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上诉的案。这些案子要处理,关注的人会比较多,在她办案的时候,任何人和她打招呼她都是坚持拒绝的。
她是我们院繁案精审团的负责人,这样的案子程序很复杂,她也是精打细琢,就好像做针线活一样的,从不放弃每个案件的环节。
二
(向某)这个案子是去年7月份到了我们这里(x高院),向某是2000年入职了x某公司。
2017年,(公司)有一个岗位调整,把向某调到另外一个岗位,所以向某就不同意,和她单位的副经理产生了矛盾,把副经理打伤了,之后,她在微信群中发了一些对公司负面影响的言论。公司就根据员工手册,就把她给开除了,她打架的这个行为,违反了员工手册,这个手册向某本人也签了字。她对公司的这个处理不服,之后就向x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仲裁的过程中,向某就曾咨询过周春梅,因为周春梅是她的老乡,还是高中一届的同学,x大学同一届的校友。
周春梅就跟她讲,你这个案子,没有什么道理,有可能败诉。
恢复劳动合同没有支持她的诉求之后,她就向x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提起了一审诉讼,岳麓区法院一样的没有支持她的诉求,没有恢复劳动关系。这个诉讼期间,向某又找到周春梅,说:你是高院的人,案子到了法院,你跟我去找一下下面的庭判法官,跟我说说情,打打招呼。在一审二审的过程中,周春梅没有给她打招呼,也没有去找任何其他的法官。向某的主要目的就是想继续去公司上班。
(一审二审后)向某向高院申请再审,这个案子又分到我们庭里。于是向某又找到周春梅,周春梅(又)选择了拒绝。
我们最后裁定,驳回了向某要求继续和其公司履行劳动合同的诉求。
阳光洒在周春梅生前的办公桌上,案卷成堆
三
在工作上面我们(和周春梅团队)都是相互支持,相互帮助。比如说有的同事遇到了什么事情,不能来按时开庭,我们基本上都会找周春梅团队的法官来支持工作。她们团队有什么困难,需要支持,少了书记员或是上次她住院了,她那些案件就由我来担任审判长。我们相互之间都很融洽。
(周春梅出事后),暂时她现在的一些工作由我们团队来承担。她是一个“五好干部”,她符合一个好干部的标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她是完全符合这个标准的。
她确实是太可惜了。
第二篇:学习全国模范官周春梅同志事迹心得体会
作为法院干警,捍卫“三个规定”任重而道远。守护法律的尊严仍有可能需要付出生命的代价。下面是由小文档下载网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习全国模范官周春梅同志事迹心得体会精选模板”,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学习全国模范官周春梅同志事迹心得体会精选模板【一】
周春梅法官用生命向我们诠释了一个政法工作者的赤胆忠心,她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是我们每一位政法干警学习的目标,我们要像周法官一样,矢志不渝践行党的根本宗旨,筑牢政治忠诚,自觉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践行者,维护执法司法公正,推动法治高质量发展。
周法官遇害后,网友们纷纷发声对其离世表示哀悼,并要求严惩凶手。由此可见,人民群众尊重法官,尊重法律,他们是法治社会的坚定拥护者,是法律底线的坚守者,是司法权威的维护者。正是因为有了人民的支持和拥护,司法事业才能朝着正确的方向稳步前进、蓬勃发展。我们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学习周法官人民至上、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以为民尽责的态度,不断提高群众工作本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手握一锤定音的权利,便要遵守与之相应的纪律,周法官在这一方面为我们做出了最好的表率。作为公平正义的坚定捍卫者和守护者,她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拒绝人情干扰,以坚守底线的职业操守、对工作极端负责的态度、严于律己的优秀品质、克己奉公的无私奉献精神,主动担责,全力尽责,自觉践行共产党人价值观,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用模范行动展示了共产党人的人格力量。
通过学习周法官的事迹,我深刻认识到政法干警是我们的身份,而“政法”二字可不只是一个简单的称呼,它更是一份责任、一种提醒,时刻告诉我们,我们的工作既是行政领域,更是司法领域,依法治国我们是先行兵,比起其他人,我们更懂法律的庄严性,更能体会纪律的严肃性,我们要对得起“政法”二字的分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理想信念,对党忠诚,为民尽责,严守纪律,立足本职,遵守财务制度,勇于担当,为全院工作开展做好服务保障,为执行审判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后盾,争做x中院政法铁军中的一名铁人。
学习全国模范官周春梅同志事迹心得体会精选模板【二】
1月12日7时30分许,x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周春梅,在住所地下车库被犯罪嫌疑人向某杀害,年仅45岁。经警方初步调查,向某与周春梅系同乡关系,向某因事向法院提起诉讼,多次请周春梅为其打招呼均被拒,从而心生怨恨、行凶报复。
这起极端的刑事案件,令人痛心,受到全国高度关注。
1月13日上午,x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周春梅生前同事、同时也是犯罪嫌疑人向某劳务纠纷案申请再审案审判长——蒋琳接受了今日女报谭里和工作室记者专访。
一
周春梅办案子方面有两个特色,一是能办案,二是能办好案。2014年,周春梅在我们院里获得“办案能手”(称号),我记得在《中国审判》杂志上面还有一篇文章,对她的成长有一个报道。
她处理的每一个案件,都是比较大的案子,都是不服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上诉的案。这些案子要处理,关注的人会比较多,在她办案的时候,任何人和她打招呼她都是坚持拒绝的。
她是我们院繁案精审团的负责人,这样的案子程序很复杂,她也是精打细琢,就好像做针线活一样的,从不放弃每个案件的环节。
二
(向某)这个案子是去年7月份到了我们这里(x高院),向某是2000年入职了x某公司。
2017年,(公司)有一个岗位调整,把向某调到另外一个岗位,所以向某就不同意,和她单位的副经理产生了矛盾,把副经理打伤了,之后,她在微信群中发了一些对公司负面影响的言论。公司就根据员工手册,就把她给开除了,她打架的这个行为,违反了员工手册,这个手册向某本人也签了字。她对公司的这个处理不服,之后就向x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仲裁的过程中,向某就曾咨询过周春梅,因为周春梅是她的老乡,还是高中一届的同学,x大学同一届的校友。
周春梅就跟她讲,你这个案子,没有什么道理,有可能败诉。
恢复劳动合同没有支持她的诉求之后,她就向x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提起了一审诉讼,岳麓区法院一样的没有支持她的诉求,没有恢复劳动关系。这个诉讼期间,向某又找到周春梅,说:你是高院的人,案子到了法院,你跟我去找一下下面的庭判法官,跟我说说情,打打招呼。在一审二审的过程中,周春梅没有给她打招呼,也没有去找任何其他的法官。向某的主要目的就是想继续去公司上班。
(一审二审后)向某向高院申请再审,这个案子又分到我们庭里。于是向某又找到周春梅,周春梅(又)选择了拒绝。
我们最后裁定,驳回了向某要求继续和其公司履行劳动合同的诉求。
阳光洒在周春梅生前的办公桌上,案卷成堆
三
在工作上面我们(和周春梅团队)都是相互支持,相互帮助。比如说有的同事遇到了什么事情,不能来按时开庭,我们基本上都会找周春梅团队的法官来支持工作。她们团队有什么困难,需要支持,少了书记员或是上次她住院了,她那些案件就由我来担任审判长。我们相互之间都很融洽。
(周春梅出事后),暂时她现在的一些工作由我们团队来承担。她是一个“五好干部”,她符合一个好干部的标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她是完全符合这个标准的。
她确实是太可惜了。
学习全国模范官周春梅同志事迹心得体会精选模板【三】
1月12日,x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周春梅因不愿为同乡就办案“打招呼”,被行凶报复,不幸遇难,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x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周春梅被犯罪嫌疑人行凶报复,周春梅法官遇害后,网友们纷纷发声对其离世表示哀悼,并要求严惩凶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对此进行表态,表达了对坚守司法责任底线的法官的支持即坚定捍卫司法公正的信仰和决心。
近年来,法官被伤害甚至失去生命的新闻总是让人震惊,比如x昌平区法院的马彩云法官、x陆川县的傅明生法官等等。作为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法官被伤害甚至被杀害,引发全社会的谴责,这就是一种呼声,一种民意,一种选择,一种价值观,一种法治社会的基本准则和良好道德风尚。正如一句话所言:虽然愤怒和谴责是徒劳的,但这个社会的良心正在于此,即使做恶的人是极少数,大多数人不会无动于衷。试想,如果民众不信仰法治,不尊重司法,司法职业不被人理解,法官被无端伤害和杀害不被人关注,甚至出现群体的沉默,那才是整个社会的悲哀。
实践中,并非直接承办案件的法官才有风险,本案中,周春梅法官并非案件的直接承办人,她只不过严格执行了中央防止干预司法的 “三个规定”。但是,本案的行凶者迁怒于不帮其“打招呼”的周春梅进而行凶。私泄愤触碰的是道德底线,采取暴力方式迁怒法官、非法伤害并剥夺公民生命触碰的是法律底线。其行为不仅要受到道德的谴责,更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是大是大非的问题。
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以“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阐述了法律与道德的内在联系。法外有德,德中有法,缺少道德滋养的法律必将晦涩生硬、机械僵化。回到本案,暂不谈法律规定和法官职业,姑且不论案件实体和程序,从最起码的道德、良知而言,行凶者处心积虑,手持利刃,潜入小区,不顾情感,残杀同乡,其行为连最起码的做人底线和社会道德都会唾弃,何况约束规范人们言行的法律评价呢?
身处纠纷化解一线的周春梅法官走了,她也曾是父母膝下的乖女儿,是丈夫身边的好妻子,是孩子心中的好妈妈,我相信:她眼中也有万家灯火,心中也有江河奔腾,办公桌上还有卷宗等她阅,家中尚有幼女望母归。我从未与她谋过面,千里之外的西南,艳阳高照,春暖花开,满怀沉沉悲痛和深深遗憾,无以言说,只有默默写下以上痛楚的文字。周春梅法官的逝去,或将成为加强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的一个标志性事件,或将成为中国法治建设征途中排除干扰、司法公正的代名词。因为我相信:社会公平正义的方向不会改变;法官力排干扰、公正司法的决心不会动摇;法治中国的朗朗乾坤不会变色。
傲骨寒梅绽放日,法治之春已来临!
学习全国模范官周春梅同志事迹心得体会精选模板【四】
周春梅,女,苗族,x龙山人,1976年1月出生,200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8月参加法院工作,生前任x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2021年1月12日,因多次拒绝犯罪嫌疑人向某为案件打招呼的非法要求,被向某行凶报复,不幸遇害,年仅45岁。参加法院工作17年来,周春梅同志始终坚持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对党的无限忠诚转化为对人民司法事业的执着坚守,精研实干、勤勉尽责,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她刚正不阿、清正廉洁,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要求,面对人情干扰、金钱诱惑和暴力威胁,坚持立场不妥协,坚守原则不退缩,坚定信念不动摇,用生命捍卫了法治原则,以实际行动兑现了对党和人民的铮铮誓言。2021年2月22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追授周春梅同志“全国模范法官”称号;2月24日,中共x省委追授周春梅同志“x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全国妇联追授周春梅同志“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
通知指出,周春梅同志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优秀干警,是司法人员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典型代表,是政法队伍在本职岗位上履行使命、践行使命的先锋模范。她的事迹生动诠释了政法干警对党忠诚、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优秀品质和职业精神,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先进性和代表性,其崇高精神境界具有强大的感召力和凝聚力。
学习周春梅同志坚守初心、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对党的绝对忠诚、对法治的坚定信仰、对人民的真挚情怀体现在对崇高事业的追求、对政法事业的奉献上来,矢志不渝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要学习周春梅同志坚持原则、守望正义的价值追求,严守政法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自觉抵制外界干扰诱惑,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用实际行动坚守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永葆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
学习周春梅同志牢记宗旨、司法为民的公仆情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和根本宗旨,用真心倾听群众呼声,用真情感受群众疾苦,用真诚回应群众需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学习周春梅同志攻坚克难、敢于担当的时代品质,以对政法事业极端负责的态度,敢于担当、善于作为,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处理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让每一起案件经得起人民、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要学习周春梅同志乐于助人、大爱无疆的高尚情操,继承发扬优良传统,立足本职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示新时代政法干警的良好风貌。
学习全国模范官周春梅同志事迹心得体会精选模板【五】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决定,追授x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原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周春梅同志“全国模范法官”称号。周春梅法官刚正不阿、秉法办案,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要求,因多次拒绝犯罪嫌疑人向某为案件打招呼的非法要求,2021年1月12日,被向某行凶报复,不幸遇害,年仅45岁。
同事们追思的话语为我们勾勒出一个鲜活的周春梅法官:“她热爱自己的事业,并恪守着法官的良知。”“人们不知道春梅有多好,就无法想象我们有多痛。”“性格坚韧、做事认真的周春梅,时常处于高强度的工作中。”“她善良、简朴是治学为人的榜样。”就是这样一位有口皆碑的好人,没有等到春暖花开的时节,就离开了人世。她虽然离开了,可她悍卫原则,守护公平正义的精神,将永远存在人们心间。
学习周春梅法官的先进事迹,让作为一名法官的我更加坚定了要积极投身新时代人民法院事业的信心和决心,我会用榜样的力量感召自己,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使命,忠诚履职,勇于担当,进一步提高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质量和水平,为推进法院各项工作的长足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第三篇:2021年学习全国模范官周春梅同志事迹心得
法治道路的建设不会因为这惨烈的暴风骤雨而停滞,更不会在看似庞大的纸老虎面前退缩不前,法治精神不灭,法治信仰不息。下面是由小文档下载网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学习全国模范官周春梅同志事迹心得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1年学习全国模范官周春梅同志事迹心得5篇【一】
“法律是一门艺术,它需要长期的学习和实践才能掌握,在未达到这一水平之前,任何人都不能从事案件的审判。”关于司法的专业性,17世纪英国普通上诉法院首席大法官爱德华.柯克曾这么评价。
从x大学法学院毕业后,周春梅在x高院工作了17年,从纪检监察到案件审判,从民商领域到审判监督,经历多次职务和角色的转换,从未放松对自己的要求。
为了节省排队时间多看一会案卷,周春梅总是选择错峰就餐,或者拜托同事打饭回来。一个粉色的简朴饭盒,陪伴了她无数个争分夺秒的中午。
在审理一起芦苇场经营权合同纠纷案时,为了确定芦苇虫害损失责任分配,周春梅研读了十余部芦苇科专著,准确归纳出需要向专家证人发问的问题,其专业程度令当地芦苇总场场长为之惊叹。
“无论繁案简案我们都要对案件负责、对当事人负责、对自己负责。”
出言而必行。负责审判工作的十余年里,周春梅办理的案子没有因过错被改判或发回重审及上访、闹访,撰写的民事判决书获评首届全国法院百篇优秀文书,2019年被评为全省法院审判业务专家。大量矛盾在她的手中烟消云散,许多当事人在她的调解下化干戈为玉帛。
在裁判文书心得《融通法、理、情,倾心谱写裁判乐章》一文中,周春梅写道,“法官具有了法治信仰之初心,司法为民之情怀,则必然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担当。”
借着《我是花下肥泥巴》观后感《我是一名共产党员》,周春梅曾这样剖白自己的心声:
“作为一名人民法官,特别是党员法官,更应该有着像邓平寿那样高尚的品质,真正理解‘头顶三尺是法律,脚下支撑是品节’这句话。”
法治进步的征途,像一场拷问人性、挑战弱点、伴随牺牲的大考,没有铺满鲜花的平坦大道,没有永远热烈的友好掌声。但即使遍地荆棘、险象环生,因为有千千万万心怀理想、不忘初心、义无反顾的“周春梅”们,我们仍然相信前景光明。
2021年学习全国模范官周春梅同志事迹心得5篇【二】
“法律是一门艺术,它需要长期的学习和实践才能掌握,在未达到这一水平之前,任何人都不能从事案件的审判。”关于司法的专业性,17世纪英国普通上诉法院首席大法官爱德华.柯克曾这么评价。
从x大学法学院毕业后,周春梅在x高院工作了17年,从纪检监察到案件审判,从民商领域到审判监督,经历多次职务和角色的转换,从未放松对自己的要求。
为了节省排队时间多看一会案卷,周春梅总是选择错峰就餐,或者拜托同事打饭回来。一个粉色的简朴饭盒,陪伴了她无数个争分夺秒的中午。
在审理一起芦苇场经营权合同纠纷案时,为了确定芦苇虫害损失责任分配,周春梅研读了十余部芦苇科专著,准确归纳出需要向专家证人发问的问题,其专业程度令当地芦苇总场场长为之惊叹。
“无论繁案简案我们都要对案件负责、对当事人负责、对自己负责。”
出言而必行。负责审判工作的十余年里,周春梅办理的案子没有因过错被改判或发回重审及上访、闹访,撰写的民事判决书获评首届全国法院百篇优秀文书,2019年被评为全省法院审判业务专家。大量矛盾在她的手中烟消云散,许多当事人在她的调解下化干戈为玉帛。
在裁判文书心得《融通法、理、情,倾心谱写裁判乐章》一文中,周春梅写道,“法官具有了法治信仰之初心,司法为民之情怀,则必然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担当。”
借着《我是花下肥泥巴》观后感《我是一名共产党员》,周春梅曾这样剖白自己的心声:
“作为一名人民法官,特别是党员法官,更应该有着像邓平寿那样高尚的品质,真正理解‘头顶三尺是法律,脚下支撑是品节’这句话。”
法治进步的征途,像一场拷问人性、挑战弱点、伴随牺牲的大考,没有铺满鲜花的平坦大道,没有永远热烈的友好掌声。但即使遍地荆棘、险象环生,因为有千千万万心怀理想、不忘初心、义无反顾的“周春梅”们,我们仍然相信前景光明。
2021年学习全国模范官周春梅同志事迹心得5篇【三】
开化法院为将教育整顿工作持续推向深入,进一步深入开展英模教育,4月9日,x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通知,要求院机关各党支部、各基层法院组织开展周春梅同志先进事迹学习会,对标英模找差距,话感受、促提升,进一步提升严格公正司法的内驱力。
4月10日-11日,开化法院各党支部利用双休日两天时间分别组织开展了支部集中学习,大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也纷纷谈了感受与体会。
第四党支部 周宇
曾经有一段时间,对自己的职业产生过迷茫与徘徊。当谈及自己工作的时候,他人总流露出羡慕的眼光,通过司法考试,顺利考上公务员,在别人的赞誉与羡慕中,让我产生了一丝羞愧,不禁扪心自问,自己的能力是否能够与这份工作相匹配,自己是否真正知道什么叫做司法为民,自己是否能够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对得起法官助理这个称号。
直到我学习了周春梅同志的先进事迹——2021年1月12日,x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周春梅同志因不徇私情多次拒绝犯罪嫌疑人向某为其案件打招呼的非法要求,被向某残忍杀害,年仅45岁。同事们追思的话语为我勾勒出一个鲜活的周春梅法官:“她热爱自己的事业,并恪守着法官的良知。”“人们不知道春梅有多好,就无法想象我们有多痛。”“性格坚韧、做事认真的周春梅,时常处于高强度的工作中。”“她善良、简朴是治学为人的榜样。”就是这样一位有口皆碑的好人,没有等到春暖花开的时节,就离开了人世。她虽然离开了,可她坚守原则,守护公平正义的精神,将永远存在人们心间。
一番热泪盈眶后的我,心情久久不能平复…请允许我将脑海中的第一抹字迹献给周春梅法官:你的身影定格了最美的时代芳华,指引我前进的方向!我曾在报刊上见过你,纸墨香里,你的故事、你的思考、你的追求,启发我去探寻生命的意义;我曾在微信上了解你,光影变幻间,你对理想信念的执着和坚守、扎根一线的奉献和奋斗,给予我精神的财富和能量;我曾在街头巷尾听到过你,口口相传中,你敢为人先的勇气和魄力,努力拼搏的身影和模样,成为纷繁复杂世界里我的精神坐标。
回顾自身,作为一名普普通通的基层法院干警,我的工作没有惊心动魄、剑拔弩张的大场景,有的只是在这个艰辛的、有责任的、有风险的平凡岗位上默默奉献。也许我做不了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也成就不了什么丰功伟绩。但在日常工作中,无论是小到一次当事人的接待、一份法律文书的送达、一次简单的释法明理,还是大到一次疑难案件的调解、一个重大信访案件的化解、一份复杂案件公正的判决,都需要我们以敬畏之心认真对待、以公正之心执掌公权、以爱人之心为民服务。曾有人说过“选择了司法工作就意味着奉献”,但这种奉献却是平凡中透露出来的伟大。当我们付出自己的热情和心血,付出艰辛和努力,换来的是社会和谐稳定,这就让人感到无比欣慰与自豪。
我们都应该铭记,手中寸尺权、心中千斤担,以无私奉献的精神笃定前行,谱写出一首“向周春梅法官九死不悔的报国之心致敬,向周春梅法官百折不挠的坚韧之志致敬,向周春梅法官心系苍生的爱民之情致敬,向周春梅法官夙夜在公的赤子之魂致敬”的法院新赞歌。
2021年学习全国模范官周春梅同志事迹心得5篇【四】
1月12日,x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周春梅因不愿为同乡就办案“打招呼”,被行凶报复,不幸遇难,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x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周春梅被犯罪嫌疑人行凶报复,周春梅法官遇害后,网友们纷纷发声对其离世表示哀悼,并要求严惩凶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对此进行表态,表达了对坚守司法责任底线的法官的支持即坚定捍卫司法公正的信仰和决心。
近年来,法官被伤害甚至失去生命的新闻总是让人震惊,比如x昌平区法院的马彩云法官、x陆川县的傅明生法官等等。作为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法官被伤害甚至被杀害,引发全社会的谴责,这就是一种呼声,一种民意,一种选择,一种价值观,一种法治社会的基本准则和良好道德风尚。正如一句话所言:虽然愤怒和谴责是徒劳的,但这个社会的良心正在于此,即使做恶的人是极少数,大多数人不会
学习全国模范官周春梅同志事迹心得优选参考(精选合集)
本文2025-01-08 04:03:26发表“学习培训心得体会”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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